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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qllz 于 2015-7-30 11:25 编辑 9 L/ j. U2 j+ V" w' m2 m8 T
0 _+ I T. X: S* m9 `: A 析闽南文化反映出的中国文化传统 吴幼雄 [size=18.0000pt]一、缘起 大凡族谱 的开篇,无不是【盖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犹水有源而木有本】;或【国有史,族有谱,家有乘。国有史而知兴衰,族有谱而知源流】。可谓开宗明义,申明编纂族谱的用意。家乘,族谱是我国农业社会和宗法制度特有的产物。人们把族谱视为【圣物】,认为不修族谱为不孝,或三代不修族谱是不孝行为。 古时候,人们按姓氏聚族而居,不断繁衍,不断扩散。为了维系【水源木本】和【敬宗睦族】的亲缘关系,因此,族谱应运而生。在封建的宗法制度下,封建政权为维护族权统治,也倡导修族谱以为维护封建统治的政治工具。出於高居上面封建政权和处於社会底层老百姓的共同需要,修族谱制度延续千年而不衰。 就族谱的内容看,它包括族人活动历史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说它包括姓氏渊源、家族兴衰、族人迁徙、社会变迁、社会风俗等多个方面。因此,一部族谱是一个姓氏的文化载体,是研究中国古代社会民风民俗的第一手材料,如族规、家训是也。由於族谱反映一个姓氏内部生活的一切方面,它往往又与那时的社会现象联系在一起,故每部族谱又都是一座文化史的宝库。所以每一部族谱都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根系之一。因此,历史学家从族谱搜寻正史之缺,民俗学家从族谱找寻具体民俗,社会学家从族谱寻觅古代社会之结构,人类学家则从族谱搜索古代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海外、境外同胞通过族谱来寻根谒祖。总之,族谱内容浩瀚,史料丰富,特别是古代史研究和古代民俗、民风研究的不可或缺的资料。 然而,族谱也有其局限性,因为族谱出现於封建宗法制度的农业社会,不可避免地烙上时代的印记。因此,有人认为族谱是【三纲五常】的载体,所以是封建制度的宣传工具。他们说,女人不入谱,是男尊女卑的表现;家训、族规中的男尊女卑和族权制度,是束缚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无形法律。这些当然是事实,是我们在使用族谱时必须取舍的。但是,这并不可怕,也不必回避,有这些时代的烙印,更可帮助我们了解古代社会的现实。换一个角度说,如果没有时代的烙印,族谱便失去宽的生命力和价值。由於族谱内容十分庞杂,本文只选取闽台几个姓氏的谱序和族规、家训进行分析。 二、族谱(序言)反映的传统根文化现象 不论是修族谱,或续修族谱,都请名家或官宦撰写《序言》,记载修谱,续修谱的意义,所以从【谱序】里往往反映出传统的儒家文化现象。 (一)有的族谱的《序言》里,提出修谱的理论依据 如明代理学家蔡清撰《延陵龙江吴氏族谱序》,从理学的【天地心】、【物心】、【人心】,推演出【仁】,【爱】和【亲】,即以理学所谓【天之为心,仁而已矣】,从而推出【天心之所以为至仁,而人心之仁,所以与天为一也】这就指明修族谱的理论依据和意义。《延陵吴我氏族谱序》云: 谱牒亦人间一故纸耳。而天地生物之心,与人之所以异於物者,皆在焉。何者?天地以生物为心,而所生之物因各得夫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其在人则为为仁,故人之所以为人,而贵於物者也。然仁主於爱,爱莫大於亲。亲祖宗,亲之至尊者也,族属之至近者也。 夫上载天,下履地,中含心。而为仁,而於其亲至尊至近,血脉精神实相贯通者。乃或迷於时局,於势而不得展其情焉。天地精英之在斯人者,其能终无介然者乎。是以虽当王政既息,宗法久废之后,而谱牒之制创出於近代。仁贤胸中之天理不能自己者,遂为来世永永不刊之成宪。於戏,兹豈独人为之巧所及哉。人心之所以不死者,天也。故凡知祖,前贤以谱其族者,要皆仁人孝子之徒,而或尚不知为此者,则未免於其天者犹为有蔽也。吾泉南安之吴氏,自始祖三十五府君肇基······盖五百人矣。且夫此五百人者,其初一人之身也。夫一人之身,分而至於一百人,枝干益繁,而去本根日益远,则其谱其可以缓且略乎哉!缓且略焉,将或至於忘其身之所自出,而视其同宗为路人者矣······於戏······天地生物之心与人之所以异於物者······余故本其出於人心之不容已,与其不可已者告之。庶吴氏之后人,及凡得观吾文者,於其亲亲之情,亦皆有所不能自己焉耳。 蔡清是明代著名理学家,他站在更深的高度,以理学的核心【仁】来揭示修族谱的意义。首先,他说:【天地以生物以为心】,而天地【所生之物】,【因各得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这样,便把天地之心与物之心联系起来。其次,他分析物之心在人则为【仁】这是人区别於物的可贵之处。复次,他进南昌分析【仁】主於【爱】;【爱莫大於亲】。再次,推论出【亲】就是【亲祖宗】。之后,得出结论:亲祖宗是【亲之至尊也,族属之至近者也】。这样,就把修族谱行为与天地心,人心联系起来,并肯定修族谱者,【皆仁人孝子】之徒。修族谱的行为是出於【人心之不容已与不可已者,亦即亲亲之情亦皆有所不能自己焉】。如此,本序言就把天地心、人心、仁、爱、亲、仁人、孝子和以修族谱为已任之间的层层剖析并联系起来。这是一篇典型的从理学高度阐释修族谱的依据和意义的文章。这篇族谱序言,反映了明代的社会、历史、文化现实,是中国传统根文化的宝贵资料。 (二)、闽、台施氏共修族谱,共同维护文化传统之根。 据清道光二年(1822年),晋江与彰化、鹿港、凤山施氏《续修族谱序》云: 夫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也。史以备一朝之记载,谱以叙同族之渊源。后人考其书,译其义,勃然兴起,有以发其孝子悌弟之心。谱之所关,不系重哉! 这里指出修谱的重要性,以鼓励子孙尊祖敬宗,奋发有为。字康熙以降,晋江施氏移民台湾者多。至道光初年,晋江施氏迁台者日众,具体情况是: 嗣后因业就食,东渡者多。迄今以房数论,去者半,留者半:以人数论,行者十之七,居者十之三。 又或萍踪靡定,宿无常,虽孩提稍长,无不沧海曾经者。 如此多的施氏族人离开晋江家乡,迁居台湾的鹿港、彰化、凤山等地,时间久远,两岸同宗同族人逐渐互不相识,视同路人。所以续修族谱便成为晋江、彰化、鹿港、凤山等地施氏族人的当务之急。正如施氏《续修房谱序》云: 由是,生于家者,不知台(湾)之亲疏何人。生於台(湾),不知祖之来历何据。岁时伏腊不及聚,冠婚、丧祭弗与闻。老成渐谢,往事就湮。遂有以孙而忘祖讳,以侄而厕叔行,甚至仆卑呼名,不知避家长,少年习气日尚,夫嚣凌外戚用事,同气反疏。明明有服之亲,相视严同於行路间。有外出者之亲坟,或被侵伤,亦无从而问其详确。揆厥流弊,盖由家谱之无征,以致宗盟之几坠。 於是晋江、凤山、鹿港、彰化的施氏族人,把续修两地的施氏族谱视为已任,说【升平世久,生聚日蕃,族谱未易以增修,房谱何容以不继!】乃奋发曰:【阐扬祖德者,子孙之责也;修谱传世者,睦亲之道也······乃出已资,定式镂版·····纸笔之费,心力之劳,在所不计】。修谱者并寄予厚望云:【祖宗生卒葬讳,与夫子孙之昭穆次序秩然可征,将见雍睦之风起,而孝悌之心生,钰有厚望焉】。 续修谱者施钰,对他经过多年辛苦,【更为考其志述,参以见闻,务香得其详,汇成一集。庶乎祖宗之生卒葬讳,与夫子孙之昭穆次序秩然可征】。他对续修施氏族谱十分心慰和满意,自比我国历史上【昔柳著《家训》一书,唐史美其有法,苏眉山作族谱,亭於墓侧,宋儒兢尚其贤】。并期望【吾诸亲诚体此意而行之,安知亲亲之盛不复者睹於今日耶?】最后,引证历史上的善有善报的故事云:【欧阳子曰:为善无不报,而迟速有时,理之常也。吾於我祖之功德亦云】。以上闽、台两岸施氏族谱续修的史实,表明闽、台两地文化传统相继、相承、人缘血脉,同缘同根。总之,从修族谱这件事看,它反映了闽台文化传统同脉同根从血缘关系看,闽台人民同祖同宗。 三、族谱里族规和家训反映的传统根文化现象 族规、家训,系同宗族氏姓公订的规章制度,用以约束宗族子姓的行为举止,维系本宗族的族权威信,维系宗族的团结。下面列举两个例子说明: (一)维系宗族团结和石狮刘氏族规。 《温陵芝山刘氏大宗谱牒》,有明崇祯甲申(十七年,1644年)《刘氏大宗祠敦睦规约疏记》云: 盖闻物本天,人本祖,犹水有源,而木有根。虽支分派别,世远祖蕃,朔厥所自,未尝不同源共本。于是立之宗庙,时其飨祀。孙曾齐集,萃涣洽离,和气蒸蒸可拘也。三古以前,民风真淳,孝友恺悌,比庐可封。近世矫诈成习,戈矛同室。此由于教不先而率不谨矣。 恒夫之情,其于宗族远则疏之,弥远则益疏,而至于忘之。彼盖以身为亲疏,不以祖宗为一体也。亲兄弟之子不若己之子与兄弟之子。自吾祖父视之有异乎:人能以祖父之心为心,则己之子与兄弟且不知其同异矣。推而广之,如五服以内,又推而五服之外,虽天下长者不能无亲疏之杀矣。然以上世祖先视之,均一子孙也,无不欲其衣食足、婚嫁以时也;无不欲其立身扬名,无忝所生,相煦以仁、相绳以义也。夫宁以世远祖蕃而遂念之哉。。。唯是生齿渐滋,众心糜一。或以下而犯上,或借长以欺卑,或挟私以废公,或恃强而欺弱。遇灾弗恤,遭难不救,外侮横侵,枉协力以共御。骨肉相伐,每攘臂而争先。良心已泯,古道云亡,诚可悲夫。虽六谕森严而懵然罔觉,三物具陈而貌若弁髦。 兹有族长公议共立规条,以约束子姓。犯者依情罪轻重罚银,充宗祠中公费。违背者倍之,俾善有勤,而恶有惩。凡我宗盟,咸宜遵守,庶几世敦睦无负。。。忠孝开基之意,亦以维风教于不衰云。 泉州石狮《芝山刘氏敦睦规约疏记》有五层意思。其一,族人蕃衍,【支分派别,世远族蕃】,但【未尝不同源共本】,于是立宗庙,以维系族人团结;其二,可是,现实是【宗族远则疏之,弥远则益疏,而至于忘之】。究其原因,都是以自身来度亲疏,而不以祖宗来度亲疏;其三,说倘若能【以祖父之心为心】来处理亲疏,则【视兄弟之子为己子】。由此,再推而广之,到五服以内,五服以外,则居【上世祖先视之,均一子孙也】;其四,可是,社会现实是世远祖蕃,众心糜一,【或以下而犯上,或借长以欺卑,或挟私以废公,或恃强而欺弱】,或【骨肉相残】、【良心泯灭】;其五,最后,引出有必要由【族长公议共立规条,以约束子姓】、【卑善有勤,而恶有惩】,以维风教于不衰。 (二)尊祖敬宗、祭祀、立嗣、择偶和产女等规定的台湾彰化世氏【家训】。 据光绪十八年(1892年),台湾彰化第16代孙世文莱撰《重修族谱序》云,敬录《锡兰祖训》,【以为后人遵行】。世氏祖训节录于下: 1、祖宗宜尊敬也 吾祖以锡兰君世子充国使,于前明永乐间来华入贡,蒙赐留京读书、习礼。厥后归途,路经温陵,因爱此地山水,遂家焉。今先灵无所式凭,兼之封莹祖墓年久失修之心痛。余家贫,亲老为衣食计,上南往北,所如辄阻。及至东渡,又遇回禄,戴逆陷城诸设祭。嗟乎!壮志莫伸而年已老矣,无能为也。倘此后子孙有能如人者,内地祖先填务须归去设祭。此后,或三年一往,或五年一行。尽孙子之职。以盖父祖之愆端,有于将来之贤后嗣者。 2、填宜巡视也 高曾祖父伯叔弟兄诸填,每年于清明日、七月十五日,诸子弟有年至十岁以上者,父兄宜相率登山各处巡视。有破损者择吉与修。长上毋忘祖,当叔侄不可推诿。 按:我国的文化传统,认为【修陵以妥灵】,这里的【灵】,是族人的【木本】和【水源】,故视祖先填墓等同建宗祠、祭祖先、修族谱等一样重要。所以台湾彰化世氏【家训】把敬祖宗、祭祖填、修祖填合在一起申说,并定下规约。 3、祭祀宜熟食也 年节忌辰,祭品不可专用冷物。盖鬼神之享祀也,受以气耳。诗曰:【其香始升】,冷物焉得有气。为父兄者,于祭祀日务必敦笃子妇小心烹调,不可草率,谨之慎之。 4、主祭宜嫡长也 春秋二祭、年节忌辰,执爵者须让嫡孙。庶子虽年高,不得与争。至如螟蛉之子,纵顶戴荣身,不特不得与争,并不得与于祭。朱子家礼有曰:【族有养子,本无与祭宗庙】。吾家世读儒书,凡是须依礼而行。 按:祭祀是尊祖敬宗的重要仪式,是尊宗敬祖的体现。因此,必须一丝不苟,按儒家的礼仪,【鬼神之享祀也,受以气耳】,故祭品必须【其香始升】,谨之慎之。否则,便是对祖宗之灵不敬。祭祀时也必由嫡长孙主祭,且引朱子家礼论登。并再三说明庶子、螟蛉子【纵有顶戴荣身】,也不得【与争】、【于祭】,凡事须【依礼而行】,以维持儒家的伦理道德关系。 5、匹偶宜择也 凡娶妇嫁女,务必耕读人家,工商亦可。至如娼优、隶卒,虽富王侯,莫与论。倘子孙有中年夭折者,遗下妻妾能恪守妇道,为夫孝翁姑、抚儿女者,族中人当为之保全名节,身后代为旌。有不安其室者,听其父母领回。于引诱外人入室,借名招赘子,甚至有大伯接弟媳,小叔通兄嫂,此等灭绝天理败俗伤风,断不可容,阖族共诛。 6、立继宜本宗也 汪龙壮曰:立继须择同宗之人,一脉感通,方能格享。同姓不宗,已难续祀,何况异姓。不幸无子,当以族子为后,慎勿为妇言所惑,子异姓之人,自斩其祀。倘服属之亲无可择立,若必执继绝之说,强为序继,则怀利者纷起,而争亦甚无谓。 夫承继专为承祀,但使蒸尝有属,何庸似续旁求礼。有付食于祖之以丧葬,余资付为祖考祭产,俾有后者轮年付祭,鬼自永不忧馁,息争端而延久祀。莫善于此。 按:台湾彰化世氏【家训】规定娶女嫁女【务必耕读人家,工商亦可】,至如【娼优】、隶卒,虽富王侯,莫与论】。并规定要为【恪守妇道】、【保全名节】的妇女【身后代为旌】。这些都是歧视妇女的封建道德的表现。【家训】又规定【立继宜本宗】,若不幸无子,【当以族子为后】,倘若【子异姓之人】,是【自斩其祀】,盖【异姓之不享,古今一致也】。这是维系同姓宗族之纯洁性的规定,是父系宗姓之遗嘱,也是男尊女卑的封建制度之遗嘱。 7、产女宜收养也 易曰:【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倘彼也生女不养,尔亦产女弗育,则乾坤亦几乎息矣。 历观古今史册,岂无生男而败名失节,育女而耀祖光宗者乎?即如吾太祖简齐公,有二女,一为黄文简公(黄凤翔)太夫人;一为何镜山公(何乔远)大夫人,皆驰赠岳父母一品诰封,戴纱帽,穿红袍。至今泉人以为美谈。此后子孙须恪守祖训,生女勿溺,自必感召天和。无使我祖专美于前也。 按:世氏家训引《易经》申述生女勿溺的道理,这是颇具人性化的。进而从本宗族历史上有过的生女反而荣华富贵延及父母的,如黄凤翔的太夫人和何乔远的大夫人,皆因女婿荣耀而赠封【岳父母一品诰封,戴纱帽,穿红袍】,颇具说服力。 四、结束语 大凡闽台宗族的族谱《序言》和族规、家训,其开篇是【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犹水有源而木有本】。可谓开宗名义申明修族谱和订族规的用意。族谱、族规、家训虽然是宗法制度的产物,但是修族谱、订族规、家训在当前还有它的积极意义。例如它可以维系同姓同宗的团结,稳定社会秩序,对构建和谐社会有利;它可以鼓励后昆,勉力向上 ,对社会多作贡献;它可以团结宗族反对外来侵略(如日据时代的台湾);它还可以为海外、境外同胞回乡寻根提供指南,并增强他们的向心力和民族认同感;它更可以为正史补缺,为社会学、历史学、民俗学、文化学、人类学等学者提供第一手的研究资料。一言以蔽之,族谱、族规和家训是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根文化现象,是炎黄子孙谒祖寻根的指南和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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