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毛奇齡撰)《古文尚書冤詞》 《古文尚書冤詞》提要(《四库全書總目提要》) 《古文尚書冤詞》八卷,國朝毛奇齡撰。奇齡有《仲氏易》,已著録。其學淹貫羣書,而好為異論以求勝,凡他人之所已言者,必力反其詞。故《儀禮》十七篇古無異議,惟章如愚《山堂攷索》載樂史有五可疑之言,後儒亦無信之者,奇齡獨拾其緒論,詆為戰國之偽書。《古文尚書》自吳棫、朱子以來皆疑其偽,及閻若璩作《古文尚書疏證》,奇齡又力辨以為真。知孔安國《傳》中有安國以後地名,必不可掩,於是别遁其詞,摭《隋書·經籍志》之文,以為梅賾所上者乃孔《傳》而非《古文尚書》,其《古文尚書》本傳習人間,而賈、馬諸儒未之見。其目:一曰總論,二曰今文《尚書》,三曰《古文尚書》,四曰《古文》之冤始於朱氏,五曰《古文》之冤成於吳氏,六曰《書》篇題之冤,七曰《書序》之冤,八曰《書小序》之冤,九曰《書》詞之冤,十曰《書》字之冤。攷《隋書·經籍志》,云晉世秘府存有《古文尚書》經文,今無有傳者,及永嘉之亂,歐陽、大小夏侯《尚書》並亡,至東晉豫章内史梅賾始得安國之《傳》奏之,其叙述偶未分明,故為奇齡所假借。然《隋志》作於《尚書正義》之後,其時《古文》方盛行,而云無有傳者,知東晉《古文》非指今本,且先云《古文》不傳,而後云始得安國之《傳》,知今本《古文》與安國《傳》俱出,非即東晉之《古文》,奇齡安得離析其文以就己説乎?至若璩所引馬融《書序》,云逸十六篇絶無師説,又引鄭玄所注十六篇之名,為《舜典》、《汨作》、《九共》、《大禹謨》、《益稷》、《五子之歌》、《胤徵》、《湯誥》、《咸有一德》、《典寳》、《伊訓》、《肆命》、《原命》、《武成》、《旅獒》、《冏命》,明與古文二十五篇截然不同,奇齡不以今本不合馬、鄭為偽作《古文》之徴,反以馬、鄭不合今本為未見古人之徴,亦頗巧於顛倒。然攷偽孔《傳》《序》未及獻者,乃其傳若其經,則史云安國獻之,故《藝文志》著錄,賈逵常校理秘書,不應不見。又司馬遷為安國弟子,劉歆常校《七畧》,班固亦為蘭臺令史典校藝文,而遷《史記·儒林傳》云孔氏有《古文尚書》,安國以《今文》讀之,《逸書》得多十餘篇。歆《移太常博士書》,稱魯恭王壊孔子宅,得《古文》於壊壁之中。《逸書》十六篇,班固《漢書·藝文志》亦稱以攷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則孔壁《古文》有十六篇無二十五篇,鑿鑿顯証,安得以晉人所上之《古文》合之孔壁歟?且奇齡所籍口者,不過以《隋志》稱馬、鄭所註二十九篇乃杜林西州《古文》,非孔壁《古文》,不知杜林所傳實孔氏之本,故馬、鄭等去其無師説者十六篇,正得二十九篇,《經典釋文》所引,尚可覆驗,徒以修《隋志》時梅賾之《書》已行,故《志》據後出偽本,謂其不盡孔氏之《書》。奇齡舍《史記》、《漢書》不據而據唐人之誤説,豈長孫無忌等所見,反確於司馬遷、班固、劉歆乎?至於杜預、韋昭所引《逸書》,今見《古文》者,萬萬無可置辯,則附會《史記》、《漢書》之文謂不立學官者,即謂《逸書》,不知預註《左傳》皆云文見《尚書》某篇,而《逸書》則皆無篇名,使預果見《古文》,何不云《逸書》某篇耶?且趙岐註《孟子》,郭璞註《爾雅》,亦多稱《尚書》逸篇,其中見於《古文》者,不得以不立學官假借矣。至《孟子》“欲常常而見之,故源源而來不及貢,以政接於有庳”,岐註曰此“常常”以下,皆《尚書》逸篇之詞,《爾雅》“釗,明也”,璞註曰“《逸書》‘釗我周王’”,核之《古文》,絶無此語,亦将以為不立學官,故謂之逸耶?又岐註“九男二女”,稱《逸書》有《舜典》之《序》,亡失其文,《孟子》諸所言舜事皆《堯典》及《逸書》所載。使《逸書》果指《古文》,則《古文》有《舜典》,何以岐稱亡失其文耶?此尤舞文愈工而罅漏彌甚者矣。梅賾之《書》行世已久,其文本採掇《逸經》排比聮貫,故其旨不悖於聖人,斷無可廢之理,而確非孔氏之原本,則証驗多端,非一手所能終掩。近惠棟、王懋竑等續加攷證,其説益明,本不必再煩較論。惟奇齡才辯足以移人,又以衛經為詞,託名甚正,使置而不錄,恐人反疑其説之有慿,故併存之而撮論其大旨,俾知其説之不過如此,庶将來可以互攷焉。乾隆四十三年七月恭校上。 卷一 七歲受《尚書》,即聞有今文、古文之分,以問經師,經師勿告也。崇禎十六年,國子助教鄒鏞疏請分今文、古文《尚書》,而專以《今文》取士為言,會京師戒嚴不及報。曲水社修禊事,山隂張杉謂衆曰毁經之禍萌矣。國家取士三百年,專用朱子之書以立學,謂可以衛經,而經學大壊。前此萬歴十二年,南戸部員外房伯元,得魏政始石經大學本於科臣許仁卿家,實攷功郎中豐坊僞造本也,疏請立學官,勒令取士廢大學舊本,幸其疏以他事與中監不合,駁奏不行,然事亦危矣。原其意,則以朱子改《大學》公然取士,遂相率更竄以各行其説,所謂踵其事而效尤焉者。近者宗伯臣姜公逢元以《毛詩》進講,上敕勿講《國風》,且特諭東宫講官毋敢以《國風》進太子前者,何則?以其淫也。夫以三百五篇皆弦歌之詩,太史採之,聖人刪之,樂師鼓舞而肄習之,播之鄉人,布之邦國,進之宫闈與朝廟,鬼神賓客實深饗燕,而一旦以淫風解經,致使君臣不得通,父子不相問,穢惡厭棄一如哇聲媟語之不可親近,則是何故?今《尚書》又見告矣,坐客皆咨嗟而罷。其明年,國亡,盜賊四起,予避兵山市,客有能為古、今《尚書》説者,急請教之。客曰:今文者,伏生口授《書》也;古文者,孔子屋壁中所藏而發而獻之官府者也。乃自獻之官而外無其《書》,是以兩漢名儒皆未之見。曁永嘉亂後,中外古文皆不可攷。而東晉之初,有豫章内史梅賾忽奏上《古文尚書》,此何來者,非僞書乎?乃自唐人作註疏并為改寫,而其《書》至今行之,獨新安朱熹斥為假《書》,其註四書五經,已改《大學》,刪《孝經》,定《詩》淫風,表《太極圖説》、《河圖》、《洛書》而加於大《易》之首,唯《尚書》則疑之,因不欲註而授其意於門人蔡沈,使分别今、古文有無,註於各篇之下,而别存雜説以著其僞,於是諸門弟子共祖述之。而元吳澄、明郝敬、歸有光輩,俱競起攻辨,迄無遺力。吳澄作《書纂言》,則但存《今文》三十八篇,直削去《古文》以示毁黜僞《書》之意,今其書具在也。予聞言,惡之,歸而不食者累日。及亂定還土室,室中所藏經與史,亡刧殆盡已,復以讐搆,奔走道路,無暇為攷証。然漸聞開國以來,其攻之者遍天下,無論知不知,公然著書以行世,且有踵明代梅鷟,謾罵古文之《書》,效羅喻義,是正一編,專刻今文《經》而去《古文》者,展轉煽惑,其言罔誕不可。聞蠡吾李塨者,多學人也,其尊人孝慤先生為北方名儒,塨嘗從遊於博陵顔習齋先生之門,以實踐稱。康熙庚午,舉順天鄉試,與兒子遠宗為同年生,並上公車門。忽越三千里,問樂於予,傳二變、四清、九聲、十二管之學,三日卒業,縱論諸《墳》、《典》、《易象》、《春秋》,探幽抉微,起予所未逮。遽曰:梅氏上《古文》,《晉史》無有,何也?予曰:舊史十八家有之,子不見夫孔氏之《疏》之引之者乎?曰:雖然,當茬之。予唯唯而退。既而塨寓桐鄉郭明府署,與桐之學人爭《古文》眞僞,著辨一卷。予閲之甚善,思竟其業,值予輯《喪禮》未就,仍舍之去。福建漳浦縣學生蔡衍鎤,以所刻奏稿一本傳流至浙中,載康熙三十六年今上北狩還,上疏於昌平郊外,上顧而問之,以九校行速,不能隨,挾疏乞通政上,非例,還其疏,乃持歸刻之。大約請立《孝經》於學官,廢《禮記》,分今文、古文《尚書》,而徵《尚書》於海外以定眞僞。其所以徵海外《書》者,因歐陽修作《日本刀歌》,其末有云“徐福行時書未焚,《尚書》百篇今尚存。令嚴不許通中國,舉世無人識古文”,謂海外當有眞《古文》也。夫謂海外有眞《古文》,則中國《古文》僞矣,海外眞《古文》當求,則中國僞《古文》當廢矣。毁經之機,至此已決,因急為攷定,究其根祗。知官府所藏,名為《中古文》,漢晉皆存,而民間授受者,則名為外學,亦自相嬗不絶。故劉歆校書,自中自外皆親驗其書,名為中、外相應,雖不立學官,世多未見,又令甲森嚴立學者稱為官《書》,不立學者即稱為《逸書》。然門戸擠排不能遽廢,即有張霸僞《書》堂堂進獻,尚得緣中祕直斥其僞。至於梅賾所上,係孔《傳》而非《經》文。而《經》文在内者,直記曰永嘉亂後猶存《經》文;《經》文在外者,則自都尉朝至桑欽,尹敏至楊倫太保,鄭冲至梅賾,皆歴有授受,彼我傳述,並無僞學。夫然後快然而號於世,曰天乎天乎!《古文尚書》今不旣復出矣乎!今夫投人以文,雖井里縫褐之夫,單篇連簡,猶必改容而收之,儻或老師宿儒稍負才望,則必什襲不暇,縱使其字句之間稍有疑惑,亦何可輕為謗訕,遽致誣蔑?况於古先聖賢之册,歴二禪三代帝德王功之顯蹟,而前賢藏之,後儒獻之,歴代帝王為珍祕而保護之,所稱出巖屋而登天府者乎?向予解經,並不敢於經文妄議一字,雖屢有論辨,辨傳非辨經也,即或於經文有所同異,亦必以經正經,同者經,即異者亦經也。今乃以孔《傳》而妄認古《經》,以孔《傳》之不僞而妄認古《經》之僞,千秋冤市幾不能解。夫儒者釋《經》原欲衞《經》,今乃以誤釋之故,將并古《經》而廢之,所謂衞《經》者安在?且《大學》言格物矣,格物者原不必窮致事理,而改《大學》者必謂天下事物莫不有理,一理不格於知有礙。今物有理而不識,事有冤而不知,《經》尚如此,何况他物?然則改《大學》何為矣?吾懼《大學》之錯、《國風》之淫、《古文尚書》之僞,後人必有藉帝王之勢而毁其書者,吾故訟《古文》之冤而并及之。 《今文尚書》 《秦始皇本紀》:三十四年,用李斯議,凡天下《詩》、《書》、百家語,悉詣守、尉燒之。《秦律》:挾書者族,偶語《詩》、《書》者棄市。《漢·帝紀》:孝惠四年,除《挾書律》。《史記·儒林傳》言《尚書》自濟南伏生。又云:秦時焚《書》,伏生壁藏之。其後兵大起,流亡。漢定,伏生求其《書》,亡數十篇,獨得二十九篇,即以教於齊魯之間,學者由是頗能言《尚書》。山東諸大師,無不涉《尚書》以教矣。伏生教濟南張生及歐陽生。《漢·儒林傳》:夏侯勝從張生受《尚書》。《史記》:伏生故為秦博士,孝文帝時欲求能治《尚書》者,天下無有。乃聞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時伏生年九十餘,老不能行,於是乃詔太常,使掌故朝(《漢書》作鼂)錯,往受之。孔安國《書·大序》:伏生年過九十,失其本經,口以傳授。衛宏古文《尚書·序》云:伏生老,不能正言,使其女傳言教錯,齊人語多與潁川異,錯所不知者凡十二三,略以其意屬讀而已。《漢·藝文志》:經二十九卷(此以一篇為一卷者)。又:秦燔書禁學,濟南伏生獨壁藏之,漢興,亡失,求得二十九篇,以教齊魯之間。《儒林傳》:亡數十篇,獨得二十九篇。二十九篇:《堯典》、《臯陶謨》、《禹貢》、《甘誓》、《湯誓》、《盤庚》、《髙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泰誓》、《牧誓》、《洪範》、《金縢》、《大誥》、《康誥》、《酒誥》、《梓材》、《召誥》、《洛誥》、《多士》、《無逸》、《君奭》、《多方》、《立政》、《顧命》、《吕刑》、《文侯之命》、《費誓》、《秦誓》。又稱二十八篇(去《泰誓》一篇)。 按伏《書》二十九篇,至武帝時外間疑《泰誓》為僞,遂去此篇。孔氏《正義》云《尚書》遭秦而亡,漢初不知篇數,武帝時有太常蓼侯孔臧者,安國之從兄也,與安國書,云時人惟聞二十八篇,取象二十八宿,於是有謂《泰誓》非伏生《書》者。自西漢末至東漢,諸儒皆造言出處,而俱不得合。劉向《别錄》:武帝末,民有得《泰誓》於壁内者,獻之,與博士,使讀説之數月,皆起傳以教人。 馬融云:《泰誓》後得。王肅云:《泰誓》近得。鄭玄云:民間得《泰誓》。王充《論衡》:《泰誓》掘地所得。又云:伏生二十八篇,孝宣皇帝之時,河内女子發老屋得逸《易》、《禮》、《尚書》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後《易》、《禮》、《尚書》各益一篇,而《尚書》二十九篇始定矣。《後漢書》:獻帝建安十四年,黄門侍郎房宏等説云宣帝泰和元年,河内女子壊老屋,得古文《泰誓》三篇。《隋書》:伏生口授二十八篇,又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獻之。 按此皆無據之言,祇因漢世《今文》盛行,必欲曲護其去此《泰誓》之故,而終無實據。及東漢儒者,造為河内女子壊老屋得《孝經》、《易·説卦傳》及《泰誓》三篇,而又不檢點天下無各《經》所逸同聚一處,以待人之得之者,况《泰誓》在武帝時早已盛行,董仲舒《對策》已有“白魚入於王舟”、“有火復於王屋流為烏”、“周公曰復哉復哉”諸語,而史遷作《周本紀》直云“武王渡河中流,白魚躍入王舟中,旣渡,有火自上復於下,至於王屋,流為烏,其色赤,其聲魄”,皆僞《泰誓》文,豈有武帝朝久用之文,而在宣帝泰和年始出之者?此夢中語也。且此止一篇,無三篇也,惟二十九篇去一篇故二十八宿,若去三篇則二十六宿矣,何粗疎乃爾。 陸德明《釋文》:《泰誓》本非伏《書》,司馬遷以武帝之世,見《泰誓》之出而得行,因入於伏生所傳之内。孔氏《正義》説亦同。此尤荒唐矣。以伏生本無之《書》,豈可妄為攙入,而不畏世譏者,且伏《書》係孝文掌故錄入官府之書,又武帝時特立五經博士,以肄業之開弟子員勸以官祿,即一句一字皆不敢議,而謂太史令可妄攙一篇。此皆無學人所言,陸德明陋劣,其為此言無足怪,不謂孔氏襲陋亦復引之入《正義》内,眞可笑也。且此本伏《書》,原不必為囘護者,伏生自作《大傳》,乃直用其語,如云“八百諸侯,俱至孟津,有白魚入王舟”云云,是明明伏《書》,何必曲諱?馬融辨此篇,有曰“今文《泰誓》,都無此語”,直加以今文之名,何等明快?若王肅云“古文《泰誓》,伐紂時事,聖人取以為《尚書》,(此指孔書)今文《泰誓》,觀兵時事,當别錄之以為《周書》”,此雖調停之言,然其稱之為今文,則猶一轍耳。 又稱二十九卷(《漢·藝文志》,見前)。又稱三十三篇(伏本合堯、舜《典》為一,《臯陶謨》、《益稷》為一,《盤庚》上中下為一,《顧命》、《康王之誥》為一。後孔安國依古文分之,得多《舜典》一篇、《益稷》一篇、《盤庚》二篇、《康王之誥》一篇,共五篇,合之二十九篇,而去《泰誓》一篇為三十三篇)。又稱三十四篇(分出五篇合二十九篇,不去《泰誓》為三十四篇)。 伏氏以《堯典》為《唐書》,《臯陶謨》為《虞書》,《商書》為《殷書》。觀其作《大傳》,説《堯典》為《唐傳》,引《九共》篇為《虞傳》,《帝告》篇為《殷傳》,可驗也。 孔穎達曰:今文《尚書》,劉向《五行傳》,蔡邕勒石經皆其本。《漢·儒林傳》“《尚書》世有歐陽氏學,又有大小夏侯之學”,而《藝文志》謂自武帝訖孝宣,世皆立學官,乃傳贊又云“孝宣之時,復立大小夏侯《尚書》”,曰“復立”,則不特一立矣。 《書》,舊祇名《書》,自伏《書》出後,以其為上古之《書》,故名《尚書》,見孔氏《正義》。若《春秋説題辭》“尚者,上也,上世帝王之遺書也”,劉熙《釋名》“尚,上也,以堯為上始而書其時事也”,則《文侯之命》、《秦誓》在春秋間,且非古帝王之書者,較難通矣。總是《書》出,漢代其視秦以前皆上古耳,若其稱今文,則伏生為秦二世博士,其《書》皆秦時篆隸,故稱今文,孔氏所傳《書》,則周時科斗書,故稱古文。馬端臨曰:按《漢·儒林傳》言孔氏有《古文尚書》,孔安國以今文讀之。《唐·藝文志》有今文《尚書》十三卷,註言玄宗詔集賢學士衞包改古文從今文。蓋漢之所謂古文者科斗書,今文者隸書也,唐之所謂古文者隸書,今文者世所通用之俗字也。 《古文尚書》 乃自《今文》起家以來,由孝惠、文、景以訖於武帝之末,幾及百年而《古文》始出。 《漢·藝文志》:《古文尚書》者,出孔子壁中。《家語》:孔襄名騰,以秦法峻急,藏《尚書》、《孝經》、《論語》於夫子舊堂壁中。《漢紀》:尹敏傳孔鮒所藏書。《隋書》:漢武帝時,壊孔子宅,得其末孫惠所藏之書。 按《史記》、《漢書》不載所藏《書》人,而《書序》祇稱我先人用藏其家書於屋壁。今一稱孔鮒,一稱孔騰,據《孔子世家》,鮒係孔子八世孫,為陳涉博士弟子,襄為漢景帝博士、長沙太守,即騰也。騰為安國曾祖,則《家語》稱子襄者近之。若《隋書》稱末孫惠,則並無其人,此必以子襄之子名忠,忠與惠字形相近而致誤者。要之,鮒、騰、忠,總安國祖也。《漢志》:武帝末,魯共王壊孔子宅欲以廣其宫,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聞鼓琴瑟鐘皷之音,於是懼,乃止不壊。又云:孔安國者,孔子後也,悉得其書。 《書大序》:至魯共王,好治宫室,壊孔子舊宅以廣其居,於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書》及《傳》、《論語》、《孝經》,皆科斗文字。又升孔子堂,聞金石絲竹之音,乃不壊宅,悉以《書》還孔氏。 《史記》:孔氏有《古文尚書》,而安國以今文讀之,因以起其家。 《書大序》:科斗《書》廢已久,時人無能知者,以所聞伏生之《書》攷論文義,定其可知者為隸古定,更以竹簡寫之,增多伏生二十五篇。伏生又以《舜典》合於《堯典》,《益稷》合於《臯陶謨》,《盤庚》三篇合為一,《康王之誥》合於《顧命》,復出此篇(謂重出此五篇也)并《序》(書百篇之《序》),凡五十九篇。 又云:承詔為五十九篇作《傳》。《書序》,序所以為作者之意,故引之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百篇,每篇有一序,名為《小序》,舊合作一篇,安國分之,各冠其篇首)。 陸德明《釋文》:《古文尚書》五十九篇,即今所行五十八篇,其一是百篇之《序》。 《隋書》:孔安國得古文,以今文校之,得二十五篇。其《泰誓》與河内女子所獻不同,安國並依古文開其篇,第以隸古字寫之,合成五十八篇。 二十五篇。《虞書》:《大禹謨》;《夏書》,《五子之歌》、《胤徵》;《商書》:《仲虺之誥》、《湯誥》、《伊訓》、《太甲》三篇、《咸有一德》、《説命》三篇;《周書》:《泰誓》三篇、《武成》、《旅獒》、《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官》:《君陳》、《畢帝》、《君牙》、《冏命》。 又稱二十九篇。以二十五篇加所分《舜典》、《益稷》、《盤庚》二篇、《康王之誥》,共五篇,然又亡《舜典》一篇,為二十九篇。 五十九篇。以二十五篇合之伏《書》三十三篇,加百篇之《序》一篇,為五十九篇。 又稱五十八篇。以百篇《書序》分之,各冠其篇首,祇得五十八篇。 又有稱四十六篇者,篇即卷也。百篇之序,每一篇一序,然又有數篇合一序者。如《大禹》、《臯》、《益》三謨共一序,《康誥》、《酒誥》、《梓材》三誥共一序,《盤庚》、《太甲》、《説命》、《泰誓》每三篇共一序,類凡百篇,得六十三序。今此五十八篇共四十六序,乃以一序作一卷,為四十六卷。 《大序》:凡五十八篇,為四十六卷。《藝文志》:《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 四十六卷。《虞書》:《大禹謨》、《臯陶謨》、《益稷》共一序,作一卷;《商書》:《太甲》、《盤庚》、《説命》每三篇共一序,作三卷;《周書》:《泰誓》三篇共一序,作一卷;《康誥》、《酒誥》、《梓材》共一序,作一卷。共併去十二篇。以二十八篇併去十二,得四十六篇,名四十六卷。 顔師古註《漢志》:四十六卷為五十七篇。引《書大序》云定五十八篇,又引鄭玄《叙贊》云後又亡其一篇,故五十七。其所亡一篇,指《舜典》言。 又有稱十八篇者。五十八篇旣以一序為一篇,作四十六卷矣,兹又除伏《書》三十三篇,但以孔壁二十五篇就《序》分之:《太甲》、《説命》、《泰誓》九篇共三序,應去六篇;伊尹作《咸有一德》,以無序語不成,《序》當附《太甲》篇内,與咎單作《明居》、周公作《立政》同,又去一篇。凡二十五篇,共去七篇,為十八篇。桓譚曰:《古文尚書》舊有四十六卷,為十八篇。 若又稱十六篇,則以《大禹謨》與《臯》、《益》三篇同序,二十九篇旣出《臯陶》,則一序無兩出之例,且《序》首曰“臯陶矢厥謨禹成厥功”,則《臯謨》可領序,况此當先攷二十九篇,始計多篇乎?若《泰誓》一篇,又當抵伏《書》《泰誓》二十九篇之數,因又去二篇,為十六篇。 《藝文志》云:安國悉得其《書》,以攷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荀悦《漢紀》:恭王壊孔子宅,得《古文尚書》,多十六篇。劉歆《移書太常博士》:《書》十六篇。顔師古註:壁中書多以攷見,行世二十九篇之外,多十六篇。 十八篇:《大禹謨》、《五子之歌》、《胤徵》、《仲虺之誥》、《湯誥》、《伊訓》、《太甲》、《咸有一德》、《説命》、《泰誓》、《武成》、《旅獒》、《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官》(之)《君陳》、《畢命》、《君牙》、《問命》。 十六篇:去《大禹謨》、《泰誓》二篇,餘如前。 伏《書》去《泰誓》,祇二十八篇,今云以攷二十九篇之數,餘者為多篇,則二十九篇中當補《泰誓》矣。若《大禹謨》附《臯陶》篇内,則《臯陶》為二十九篇中所有之數,所謂攷見行世二十九篇之外得多十六篇者,正此謂也。若孔氏《正義》以十六篇為亡篇,謂張霸補二十四篇為十六篇,則張霸並無補二十四亡篇之事,誤之甚矣。若賈逵、鄭玄皆以十六篇為《逸書》,馬融云《逸書》十六篇絶無師説,此皆不深攷致誤者。孔原有逸篇,此非是也。 又有稱十三卷、十四卷者,《隋·經籍志》:《古文尚書》十三卷(漢臨淮太守孔安國傳),今字《尚書》十四卷(孔安國傳)。其分古、今,則以古文進内府,以今字寫讀,傳世者分作兩書,非伏生今文也。若其分卷曰十三,曰十四,則隋時經籍所分與舊不同。 卷二 至於百篇之《序》,則朱氏《經義攷》謂“《周官》‘外史達書名於四方’,知凡書必有序目題於方册”,其曰百篇者,以孔《書》所序有百篇也。但百篇之名不始孔子。墨翟曰:昔周公旦,朝讀《書》百篇。揚雄曰:昔之説《書》者序以百。則百篇之名,與百篇之序,自古有之。惟《漢志》云:孔子纂《書》,上斷於堯,下迄於秦,凡百篇,而為之序。《隋志》亦云:孔子刪《書》,别為之序,各陳作者所由。而《大序》曰:先君孔子討論墳典,斷自唐、虞,下迄於周,舉其弘綱,撮其機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謨、訓、誥、誓、命之文,凡百篇。則直以刪《書》、序《書》盡屬孔子,然而非誣者以《周書》後起,下逮《秦誓》,斷非夫子以前書也。若《春秋説題辭》云:《書》之言信,而明天地之情、帝王之功,凡百二十篇。《尚書璿璣鈐》云:孔子求書,得黄帝玄孫帝魁之書,迄於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斷遠取近,定可以為世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為《尚書》,十八篇為《中候》,去三千一百二十篇。此即漢末百兩篇之名之所始,要皆荒唐不足據者。惟百篇之《序》,則其《序》見在此,眞夫子壁中書耳。 自《書序》出後,太常蓼侯孔臧者,安國之從兄也,與安國書云:舊書潛於屋壁,歘爾復出,古訓再申,臧聞《尚書》二十八篇取象二十八宿,何圖乃復有百篇耶? 百篇 《虞書》十六篇:《堯典》、《舜典》、《大禹謨》、《臯陶謨》、《益稷》、《汨作》、《九共》九篇、《膏飫》。《夏書》四篇:《禹貢》、《甘誓》、《五子之歌》、《胤徵》。《商書》四十篇:《帝告》、《釐沃》、《汝鳩》、《汝方》、《湯誓》、《夏社》、《疑至》、《臣扈》、《湯徵》、《典寳》、《仲虺之誥》、《湯誥》、《明居》、《伊訓》、《肆命》、《徂后》,《太甲》三篇、《咸有一德》、《沃丁》、《咸乂》四篇、《伊陟》、《原命》、《仲丁》、《河亶甲》、《祖乙》、《盤庚》三篇、《説命》三篇、《髙宗肜日》、《髙宗之訓》、《西伯戡黎》、《微子》。《周書》四十篇:《泰誓》三篇、《牧誓》、《武成》、《洪範》、《分器》、《旅獒》、《旅巢命》、《金縢》、《大誥》、《微子之命》、《歸禾》、《嘉禾》、《康誥》、《酒誥》、《梓材》、《召誥》、《各誥》、《多士》、《無逸》、《君奭》、《蔡仲之命》、《成王政》、《將蒲姑》、《多方》、《立政》、《周官》、《賄肅愼之命》、《亳姑》、《君陳》、《顧命》、《康王之誥》、《畢命》、《君牙》、《冏命》、《呂刑》、《文侯之命》、《費誓》、《秦誓》。 此孔《傳》百篇次第也。若鄭康成註百篇之序,其次第又不同,以《湯誓》次《臣扈》後為第四十九,《咸有一德》次《湯誥》後為第三十四,《蔡仲之命》次《費誓》前為第九十六,《周官》次《立政》前為第八十八,《費誓》次《吕刑》前為第九十七,其不同如此。然當以孔《傳》為正者,以孔《傳》不立學官,故鄭以臆見定之,或更據他本,實則古文《經》不如是耳。 伏《書》不分堯、舜《典》,《臯陶謨》、《益稷》、《顧命》、《康王之誥》則於百篇之名皆屬謬戾,伏《書》非是也。若孔《傳》所分,以大禹、臯、益三《謨》俱屬《虞書》,而以《禹貢》為《夏書》之首則亦非是。《虞書》當分在《舜典》及《汨作》、《九共》、《膏飫》之後,而以《大禹謨》為《夏書》之首。凡春秋戰國間引《書》皆如此,孔《傳》不識耳。若東漢諸儒,如馬融、王肅、鄭玄輩不見孔《傳》,誤以大禹、臯、益三《謨》分入《虞書》,而攷之羣書引《經》,其於大禹、臯、益三篇所引稱《夏書》者皆不相合,因不能分劃,妄稱為《虞夏書》,即揚雄作《法言》亦云“虞、夏之《書》渾渾”,殊不知虞是虞,夏是夏,明明兩朝,豈可通混?嘗即以羣書引《經》較之,如《左傳·莊八年》“《夏書》曰臯陶邁種德,德乃降”,《僖二十四年》“《夏書》曰地平天成”,《文七年》“《夏書》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襄五年》“《夏書》曰成允成功”,《二十一年》“《夏書》曰念兹在兹,釋兹在兹”,《二十二年》“《夏書》曰念兹在兹”,《二十六年》“《夏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哀六年》“《夏書》曰允出兹在兹”,《吕氏春秋》“《夏書》曰天子之德廣運,乃神乃武乃文”,《國語》“《夏書》曰衆非元后何戴,后非民無與守邦”,《後漢·劉梁傳》“《夏書》曰念兹在兹”,此皆《大禹》篇者。若《左傳·僖二十七年》“《夏書》曰敷納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則竟在《益稷》篇中,蓋臯、益二《謨》總是《夏書》,故《史記》載此二《謨》在《夏本紀》中《禹貢》之後。是二《典》皆《虞書》,三《謨》皆《夏書》,而總以《禹謨》為之界。觀《虞書》亡篇,舊載之《舜典》之後《禹謨》之前,亦正以兩界從此分也。 薛士龍作《書古文訓》,其序引子夏學《書》於孔子有云“帝《典》可以觀美,《大禹謨》、《禹貢》可以觀事,《臯陶謨》、《益稷》可以觀政,《洪範》可以觀度,六《誓》可以觀義,五《誥》可以觀仁,《甫刑》可以觀戒。斯七者,《書》之大義舉矣”,則古原以大禹、臯、益三《謨》俱作《夏書》,而以《禹貢》叙《禹謨》之後,《臯》、《益》又叙之《禹貢》之後,篇第秩然。 # U/ e, x7 U2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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