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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帝纪 方诗铭 王修龄 [一]《竹书》云:昌意降居若水,产帝乾荒。 《山海经·海内经》注 案: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一云:“《大戴礼·帝系》曰:‘黄帝居轩辕之丘,娶于西陵氏之子,谓之嫘祖氏,产青阳及昌意。青阳降居泜水,昌意降居若水。’《史记·五帝本纪》‘泜’作‘江’,余同。《索隐》曰:‘降,下也,言帝子下为诸侯。’……《海内经》曰:‘黄帝妻雷祖,生昌意。昌意降居若水,生韩流。……’郭注引此纪证之,谓乾荒即韩流也。” [二]《汲冢书》云:黄帝仙去,其臣有左彻者,削木作黄帝之像,帅诸侯奉之。 《意林》卷四(《抱朴子》) (《抱朴子》)又曰:《汲郡冢中竹书》言:黄帝既仙去,其臣有左彻者,削木为黄帝之像,帅诸侯朝奉之。 《太平御览》卷七九《皇王部》 《抱朴子》曰:张华《博物志》曰:黄帝仙去,其臣左彻者削木为黄帝像,帅诸侯奉之。亦见《汲冢书》。 《太平御览》卷三九六《人事部》 案:此不见今本《抱朴子》,平津馆本《抱朴子》以为外篇佚文。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四九云:“案《博物志》云:‘黄帝仙去,其臣左彻者削木象黄帝,帅诸侯以朝。七年不还,左彻乃立颛顼,左彻亦仙去也。’其说与《纪年》注亦同亦异,疑非事实。夫颛顼之于黄帝,世代悬隔,焉得云七年即立颛顼乎?”所云《纪年》注指今本。 《意林》一条、《御览》卷三九六一条,《存真》、《辑校》、《订补》失收。 [三]《竹书》曰:颛顼产伯,是维若阳,居天穆之阳。 《山海经·大荒西经》注 案:《史记·夏本纪》:“鲧之父曰帝颛顼。”《索隐》:“皇甫谧云:‘鲧,帝颛顼之子,字熙。’……《世本》亦以鲧为颛顼子。”《山海经·海内经》注引《世本》同,与《竹书》合。 [四]《竹书纪年》曰:尧元年景子。 《隋书·律历志》 案:“景”本为“丙”,避唐讳改。《存真》云:“古人不以甲子名岁,自王莽下书言:‘始建国五年,岁在寿星,仓龙癸酉。’又云:‘天凤七年,岁在大梁,仓龙庚辰。’是始变古。原古人之法,以岁星定太岁之所舍,星有超辰,则太岁亦与俱超,故不可以甲子名岁也。东汉以来,步历家废超辰之法,乃以甲子纪年,以便推算。此‘丙子’二字,疑荀勖、和峤等所增也。” [五]《括地志》云:……《竹书》云: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 《史记·五帝本纪》正义 《汲冢竹书》云:舜囚尧于平阳,取之帝位。 《广弘明集》卷一一法琳《对傅奕废佛僧事》 《汲冢书》云:舜放尧于平阳。 《史通·疑古》 案:《存真》未收,仅于案语中谓《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竹书》云云、《广弘明集》十一引《汲冢竹书》云云,云:“案《史通·杂说篇》引此以为《琐语》文,故不录,《路史》注以为《纪年》文,妄也。”其说盖本于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五○云:“赵绍祖曰:‘其言不似《纪年》本文’,此论甚确,(刘)知几定以为《琐语》,信也。”案刘知几《史通·疑古》两引“舜放尧于平阳”,一云出《汲冢琐语》,一云出《汲冢书》。其云出《汲冢书》者尚有“益为启所诛”、“太甲杀伊尹”、“文丁杀季历”三事,据《晋书·束晳传》及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此三事皆出《纪年》,则“舜放尧于平阳”一条当亦为《纪年》之文。其又云出《汲冢琐语》者,盖此事又见《琐语》,不能执此即定其非《纪年》。《存真》误以《疑古》为《杂说》,与陈逢衡《集证》同,盖本此而未检视原书,所误亦同。赵绍祖《校补竹书纪年》卷一引作《史通·疑古篇》,不误。《辑校》不录,《订补》补辑。 《订补》云:“《太平寰宇记》濮州鄄城县下有‘尧城在城北五里’。又有‘偃朱城在县西北十五里’。万廷兰校注云:‘案原本二城下皆引《纪年》云云,且云:《十道志》已录,今不欲去之。究竟事涉荒诞,不见经传,非圣者无法,不如去之。’是万氏所见《寰宇记》原本有引《纪年》二则,而为万氏所删去,刻本遂不见此文。乾隆癸丑乐氏刻本亦脱去之。此二则文虽不见,然以万校语词观之,可确信其与《五帝本纪》正义所引相同。”雷学淇《考订竹书纪年》中之《辨〈太平御览〉、〈寰宇记〉之误》条,所引《寰宇记》文,即万氏所见之原本。案《寰宇记》所云“尧城在城北五里”、“偃朱城在县西北十五里”,与《正义》所引《括地志》之文同,《括地志》于此文后即两引《竹书》云云。原本所云“《十道志》已录”,疑《十道志》亦录自《括地志》,并改《竹书》为《竹书纪年》。以未见原本,不入辑。 [六]《括地志》云:……《竹书》云: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 《史记·五帝本纪》正义 案:《存真》未收,仅于案语中引之。以为《琐语》文。《辑校》不录,《订补》补辑。参前条。 [七]《括地志》云:……《汲冢纪年》云:后稷放帝子丹朱于丹水。 《史记·高祖本纪》正义 《竹书》亦曰:后稷放帝朱于丹水。 《山海经·海内南经》注 《汲冢纪年》云:后稷放帝子丹朱。 《史记·五帝本纪》正义 案:《订补》所引《路史·后纪》卷一○注见本书附录。 [八]命咎陶作刑。《纪年》云。 《北堂书钞》卷一七《帝王部》 [九]《汲冢纪年》曰:三苗将亡,天雨血,夏有冰,地坼及泉,青龙生于庙,日夜出,昼日不出。 《通鉴外纪》卷一注 案:《外纪》注引作《随巢子》、《汲冢纪年》云云。《存真》、《辑校》所引《路史·后纪》卷一二注,见本书附录。 《墨子·非攻下》:“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日妖宵出,雨血三朝,龙生于庙,犬哭乎市,夏冰,地坼及泉,五谷变化,民乃大振。高阳乃命玄宫,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与《纪年》略同。 (《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 # w/ o3 U+ I5 B# c*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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