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夏书》成书年代考 臧振 《古文尚书》五十八篇,比郑玄所注《今文尚书》多出二十五篇。这25篇经宋人吴棫、朱熹,明梅,清阎若璩等反复论证,确认其非先秦原典,实为后人编造之伪书。其余33篇,实即汉初伏生所传《今文尚书》28篇(若分《顾命》与《康王之诰》为二,则为29篇)分编而成。 《今文尚书》既出于伏生,其为先秦古书应无疑义。然其成书年代亦值得探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学者顾颉刚、钱玄同等就此展开了讨论。顾氏认为,今文《尚书》二十八篇(以《顾命》、《康王之诰》为一篇)可分为三组: 第一组,《盘庚》、《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多方》、《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等十三篇,各为该时代之产物,可信为真。 第二组,《甘誓》、《汤誓》、《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牧誓》、《洪范》、《金縢》、《无逸》、《君奭》、《立政》、《顾命》等十二篇,或文字较为平顺,不似当年原文;或思想观念较晚,有似后世追记。这一组,定为东周间史官追记整理出来的作品。 第三组,《尧典》、《皋陶谟》、《禹贡》三篇,顾氏认为“决是战国至秦汉间的伪作”[1]。 对于顾氏所分之三组,争议较多的是第三组。 1925年秋冬,王国维在清华国学研究院讲《古史新证》,认为:《虞夏书》中如《尧典》、《皋陶谟》、《禹贡》、《甘誓》,《商书》中如《汤誓》,文字稍平易简洁,或系后世重编,然至少亦必为周初人所作。 王氏认为,顾氏等疑古似有过头及欠严谨之处。他说:“疑古之过,乃并尧、舜、禹之人物而亦疑之,其于怀疑之态度及批评之精神不无可取,然惜于古史材料未尝为充分之处理也。”[2]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之后,学者们对于今文《尚书》之制作时代多有向下拉的倾向。《虞夏书》四篇(即顾氏第三组之三篇加上《甘誓》)自不必说,甚至《盘庚》、《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牧誓》、《洪范》等篇都认为出自战国时期,甚至秦汉年间。观点新则新矣,论据未必可靠,结论似嫌武断。我们的看法,还是王国维先生之说较为平允:除《虞夏书》和《商书》中《汤誓》为后世(西周)所作,其余诸篇,应视作各该时代史官所记。至于曾经后人辑定整理以便于阅读,亦在所难免,不可否认。 以下即按《古文尚书》篇目顺序,对《虞夏书》成书年代略作考辨。 《尧典》 首句“曰若稽古”。“曰若”,说到那;“稽古”,考察古事。四字证明,《尧典》是后世史官所追记。然其所据史料,应当视为可信。如,尧命羲和钦若昊天,四仲四星,其后有“厥民析”、“厥民因”、“厥民夷”、“厥民隩”,与殷墟甲骨文中四方风名相近,与《山海经》中有关记载一致或暗合。竺可桢《论以岁差定尚书尧典四仲四星之年代》,认为所中之星位置应是殷末周初天象。这有利于证明《尧典》此段文字成于周初。《尧典》中强调“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协和万邦”的思想,很明显地是周初思想,可是却被一些学者说成是战国时期思想。我们知道,战国时宗族宗法崩解,七雄争相兼并弱国。说“明德”、“亲族”、“和万邦”是战国思想,令人难以苟同。顾颉刚先生说《尧典》、《皋陶谟》“取事实于秦制”、“取思想于儒家”(儒家讲“禅让”),认为《尧典》中的“人治思想”、“德化思想”不合于商周,故“考定为秦汉时书”[3]。试问“人治”、“德化”是秦时思想吗?秦人不崇尚武力?《尧典》反映的是秦王朝式的“中央集权思想”吗?今人多有认为《尧典》是秦末禁书之后“整编”的。始皇既禁《诗》、《书》,“皆烧之”,又何必“整编”它?保留那些“人治”、“德化”思想干什么? 陈梦家先生也认“《尧典》为秦官本《尚书》”。因其文内有“十有二州、十有二山、十有二牧”(见《舜典》中),秦“数以六为纪”,十二为六的倍数。又有“同律度量衡”、“五载一巡守”等语,遂认其为“秦代官本”[4]。疑古过头,陈先生亦未能或免。《尧典》中的思想竟然源于秦代实践,请问秦代思想又源于何处?不仅逻辑欠周,亦且有诬秦代史官篡改伪造典籍。 《舜典》 先秦时本有《舜典》。如《孟子·万章上》中孟子引《书》曰:“祗载见瞽瞍,夔夔斋栗,瞽瞍亦允若。”所言舜事,今本《尧典》无,伪孔传《舜典》中亦无。可知先秦《舜典》原文已亡逸。 梅赜所上《孔传古文尚书》中,《舜典》是从伏生所传《尧典》后半“帝曰钦哉”之后“慎徽五典”以下分出来的,且缺少“孔氏”的《传》。时人因王肃注颇类“孔氏”,遂取王氏注补充孔《传》文。 齐萧鸾建武四年(497),吴兴人姚方兴称从大航头购得“孔传《舜典》”,可能是他本人采马融、王肃注伪造而成。且其所献《舜典》经文,在“慎徽五典”之前有“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协于帝”十二字。其所献尚未施行,却因罪致被杀。至隋朝开皇初年购求遗典,方兴所献始得列入《孔传古文尚书》之内。然此时所见之本,在十二字之后又有十六字“浚哲文明,温恭允塞,玄德升闻,乃命以位”,不详来历,清儒臧琳、王鸣盛等疑其为隋代刘炫所增。 从《尧典》后半分出来的《舜典》篇首的二十八个字,也可以说是“伪古文经”。阎若璩友刘珵说:“欲黜伪古文,请自二十八字始。”阎氏亦云:“‘慎徽五典’直接‘帝曰钦哉’之下,文气连注如水之流,虽有利刃亦不能截之使断!”(《尚书古文疏证》卷五上第六十五) 因《舜典》系由《尧典》分出,文中舜“咨四岳”前之“帝”皆指尧;“奋庸熙帝之载”之“帝”,仍是尧;此以下“帝曰”之帝,才是指舜。 《皋陶谟》、《益稷》 孔壁原古文《尚书》,有《弃稷》篇。“弃”为周人始祖之名,“稷”为其官名。依阎若璩考,西汉时尚存此篇。著《法言》之扬雄曾见《弃稷》文字,其中多载稷、契言论。然今《益稷》篇系由《皋陶谟》截下,其中稷与契无一话一言流传于后世,可见其非《弃稷》原文。阎氏云:“今试取《皋陶谟》、《益稷》读之,语势相接首尾相应,其为一篇,即蔡氏(按‘蔡氏’指南宋蔡沈)犹知之。”(《尚书古文疏证》第六十六) 伪《孔传古文尚书》作伪者见《皋陶谟》经文下有“暨益”、“暨稷”之文,便将该文下半截下,攀附以“弃稷”之名,改名《益稷》,如此可省却另外拟目,便于凑够五十八篇之数。 此篇文字,较周初诸诰平易简洁;观其内容,如安民、惠民,行有“九德”(宽、柔、愿等),“浚明有家”,“同寅协恭和衷哉”等,宗族社会、重民思想,仍是西周文字,至迟不晚于春秋,不应出自以法为教、耕战为务、驰骋言说、伏尸百万的战国、秦代和汉初。 因其纪数大多数为“五”,与秦代尚“六”更无关系(仅有“十有二师”一语算是涉及六的倍数)。又有学者断言“所谓‘五辰’、‘五典’、‘五服’、‘五采’、‘五色’、‘五言’,都应是五行观念比较发达之后才构成的”。一般认为,相生相克的五行观念成熟于战国后期,因此“我们现在所见《皋陶谟》应当在秦汉间才写定”[5]。我们知道,以五为数之常纪,与人手五指相关,源头甚早,为什么一定要到五行观念发达之后,才能以五为纪?更何况,《皋陶谟》中的“五”与“相生相克”毫无关系。 《禹贡》 《禹贡》出现之时代,二十世纪上半叶之《古史辨》中多有讨论。 顾颉刚先生认定《禹贡》作于战国,归纳起来主要有三条理由:(1)古代只有种族观念而无一统观念。(2)古代的“中国”地域甚不大。(3)九州之说出于战国[6]。然此三条均可商榷。 先说“九州”。战国实际上是七雄并立,不是九州分区;是列国争霸不是大一统。《禹贡》的“九州”观念与战国实情也毫无关联。《禹贡》中“任土作贡”,其土等高下与战国时不类。如冀州无贡,绝非战国时燕赵情形;禹治水是“夹右碣石入于河”(《史记》作“入于海”,是),“北播为九河,同为逆河入于海”;冀州洪水初退,故有田赋而无贡物。又以兖州“田惟中下”(江声考原文当作“下下”),兖州田赋拟列最下或尚未定(“厥赋贞”),是兖州治水最后洪水刚过之证,此亦绝非战国时齐鲁情形。又荆州云梦泽旁尚有“三邦”即三国,此岂是战国时楚国情形?雍州“三危既宅,三苗丕叙”,又岂是战国时秦国景象?战国时期,吴楚宝剑名扬天下;荆扬二州不求入贡兵器却要求入贡商周时期视作灵物而战国时期已无用处的大龟。凡此种种,如何证明《禹贡》成于战国? 再说一统观念。“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是种族观念还是一统观念?此语见《左传·昭公七年》,是楚国人无宇观念中的“古之制也”。原诗亦见《小雅·北山》,至迟也在西周。《禹贡》之符合西周观念如此,不知顾先生如何理解此语? 再说地域观念。顾先生似认为,直到战国时人们才认识了“九州”的范围,此前则不能达到如此广阔。数十年来的考古发现,证明中华民族的文化交流,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已遍及华夏大地。苏秉琦先生曾用“满天星斗”形容这一时期的文化面貌,又用“裂变”、“撞击”和“融合”三种形式说明文明起源和文化交流。他举例说:“晋南陶寺,时间在四五千年间,特点是大墓有成套陶礼器与成套乐器殉葬,其主要文化因素如彩绘龙纹、三袋足器与燕山以北和河曲地带有关,也有大汶口文化的背壶、良渚文化的俎刀,是多种文化融合产生的又一文明火花。”[7]河曲在内蒙,大汶口在山东,良渚在浙江,范围已达到《禹贡》“九州”边界。苏先生又说:“‘中国’概念形成过程,还是中华民族多支祖先不断组合与重组的过程。这也是在春秋战国以前的夏商周三代以至更早就已出现群雄逐鹿的中原地区看得更为明显。……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与红山文化南北汇合产生了一系列新文化因素和组合成新的族群,他们在距今四千至五千年间在晋南同来自四方(主要是东方、东南方)的其他文化因素再次组合,产生了陶寺文化,遂以《禹贡》九州之首的冀州为重心奠定了‘华夏’族群的根基。与此同时,从中原到长江中、下游文化面貌发生了规模、幅度空前的大变化,黑、灰陶盛行,袋足器、圈足器发达,朱绘、彩绘黑皮陶代替了彩陶,大型聚落遗址(古城)出现,墓葬类型分化,大墓中使用双层或多层棺椁以及由玉器、漆器、彩绘陶器、蛋壳陶器组成的礼器等等,以西北古文化为一方,以东南古文化为另一方的更大范围的组合与重组,这就是‘龙山时代’出现的文化背景。”[8] 在考古工作者眼前展示的是文化的组合与重组的过程。这一过程移易到历史学家的脑中,便有了当时人们地域观念的范围。苏先生提到的“龙山时代”即我们所谓“五帝时期”或《尚书·尧典》的时代。那些共同的文化因素,已遍及《禹贡》九州。我们还可以提到,上世纪六十年代发现的湖北黄陂盘龙城、八十年代发现的江西新干大洋洲商墓、四川广汉三星堆古蜀国“祭祀坑”、九十年代湖南宁乡出土商代大铜铙以及此前出土诸多青铜重器如四羊方尊等,说明殷商人的活动范围地理观念确实已遍及于《禹贡》九州的范围。 记得顾颉刚先生对于李玄伯先生提出的解决古史问题要靠考古学成果的观点,是表示肯定的[9]。以顾先生的求实求真精神,他若了解到考古界这些新成果,相信是会同意《禹贡》至迟写成于西周的观点的。 《甘誓》 据《小序》,《甘誓》为启与有扈战前誓词。然《墨子·明鬼下》引文称《禹誓》,《庄子·人间世》则云“禹攻有扈”,《吕览·先己》载夏后相与有扈战于甘,《召类》篇又载“禹攻……有扈以行其教”。由此看来,禹、启之族与有扈氏多年不和,战斗亦不止一次。因此,不可改启为禹;当信《史记》与《小序》,《甘誓》为启之誓词。 《甘誓》文字稍平易,王国维断为周初人所作。顾颉刚认为出于东周,又在《五德终始下的政治和历史》中说可能作于战国末、西汉初。文中“威侮五行,怠弃三正”一语最有争议,亦可作为确定成文时代的依据。 马融说“三正”指历法中正月之“建子、建丑、建寅”三种。“三正”如何“怠弃”,又如何成为讨伐的理由?不好理解。郑玄说“三正”为“天地人之正道”。若依《国语·楚语下》讲颛顼氏“绝地天通”,“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则郑氏之说可取。“正”指司天、司地、司民“世守其职”的氏姓宗伯。再说“五行”,颛顼氏设“天、地、神、民、类物之官”。其中“类物之官”,从夏人《九歌》列举的神来看,应是“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见《左传·文公七年》),“六府”到西周成为“五祀”,由五个氏族“世守其职”,称为“五正”(见《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其原因,盖后稷为周人始祖,周人既为天子,“谷”便由“六府”中请出另有所尊。五正所守五种物质大类,在西周,很可能已有“五行”之称(见《尚书·洪范》)。西周后期宣王“不籍千亩”,世守其职的“五正”贵族,“失其官守”,“遭世之乱而莫之能御也”(《楚语下》),人们遂不再称“五祀”、“五正”而言“五材”(见《国语·郑语》),物质大类从神学躯壳中解脱出来。到春秋后期,“五材”被“五行”取代成为流行术语(见《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国语·鲁语上》),与可以“威侮”的五个贵族氏姓没有任何关系了。 由“五行”内涵的演变,我们可以考订,可以言“威侮五行”的时代,必在周人成为天子之后,又在宣王“不籍千亩”(《国语·周语上》)之前。如是,则《甘誓》之成文,必定在西周时期。 综上所述,《虞夏书》诸篇“必为周初人所作”,反映了殷周人的历史观念,是研究殷周历史可以信赖的史料! 注释: [1]《古史辨》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201~202页。 [2]《古史新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2~3页。《古史辨》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265页。 [3]《古史辨》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203~204页。 [4]陈梦家:《尚书通论》,中华书局,1985年,第135~146页。 [5]张西堂:《尚书引论》,转引自蒋善国《尚书综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69页。蒋氏亦主此说,见该书第172页。 [6]《古史辨》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207页。 [7]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124页。 [8]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161~162页。 [9]《古史辨》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270页。 (《虞舜文化研究集》,山西古籍出版社,200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