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 堉 字载夫,文忠公子。约生于一三○五年前后,官至大都路总管,卒于明朝洪武初年。 公荫袭父亲平章政事而授官。至元四年,顺帝执政第六年,公在资成库提点任上,官阶为奉议大夫。公为庆贺顺帝生日所呈《天寿节贺表》,文辞华美,被收录在《秘书监志》中。 至正二年,正值懿公逝世六百八十周年之际,公在安丰总管府同知任上,官阶为朝散大夫,重修旌贤寺,并立碑纪念炜公祭拜、整修懿公陵墓之事。 元朝盐政混乱,盐场官、监察官串通巡盐军官大肆倒卖私盐,所得暴利中饱私囊。一旦事发,就指使被抓的盐徒,说是盐户的私盐。他们常用这种办法,诬陷那些不顺服的平民盐户。至正十一年,公在江北淮东道肃政廉访司副使任上,建言查办私盐案,应当就事论事,不得让当事人辗转攀指,以免助猾吏之奸,长盐徒之恶,使百姓枉受牢役苦刑。御史台称此建议 “切中弊情”,转中书省发布施行。 公还曾任内台御史、礼部待郎、大都路总管(正三品)等职。晚年受谮罢职,居泽州府阳城县大麻村诸市街,衕门前有一石三碓、皂角树。元末战乱,全家流寓洪洞县柳沟村。洪武二年,敕移山西民以实河南。迁民之时移次不移长,故留长子才和才长子恭于家以承祀,迁钦和才四子宽、信、敏、惠于河南。将迁之时,饮酒堂前,正父子叔侄皆全之期,公对其少子钦说:“尔四侄俱下河南,愿与谁一处?”钦趋敏之前,遂与敏同行。 夫人姜氏。子才、钦。 老谱说堉公“官朝散大夫同知安丰路总营府大将军”,是错误的。修谱者没有看到《牧庵集》《元史》《辉县志》等文献,只见到了《重修陕硖文献公旌贤寺碑记》,碑末署“至正二年秋,朝散大夫同知安丰总管事、十八代孙姚堉书丹并撰额”。误抄“管”为“营”字,也许又以“同知总营事”而推测为“大将军”。 《元史·地理志》:“安丰路〔下〕。唐初为寿州,后改寿春郡。宋为寿春府,又以安丰县为安丰军,继迁安丰军於寿春府。元至元十四年,改安丰路总管府。十五年,定为散府,领寿春、安丰、霍丘三县。二十八年,复升为路,以临濠府为濠州,与下蔡、蒙城俱来属。户一万七千九百九十二,口九万七千六百一十一。领司一、县五、州一。州领三县。”安丰路总管府治所在今安徽寿县,辖今淮南市及其周围蒙城、怀远、凤阳、定远、霍邱等县。设总管、达鲁花赤、同知等官员。“同知安丰总管事”即“安丰总管府同知”。 元代《秘书监志》记载:“姚堉,字载夫,大都人,雪斋先生鲁国文献公枢之孙。至元后四年闰八月初十日,自资成库提点以奉议大夫上(《天寿节贺表》)。”说明堉公当时职务是资成库提点,文散官阶是奉议大夫。据元代《南台备要》记载,一三五一年时,堉公的职务是江北淮东道肃政廉访司准副使、太中大夫。清道光十五年《辉县志》记载:“姚堉,炜之子,袭父平章政事,累迁内台御史、礼部侍郎、淮东廉访使、大都路总管。”资成库提点(从五品)、总管府同知、礼部侍郎(正四品)、廉访副使(正四品)、廉访使(正三品)、内台御史、大都路总管(正三品)等都是文官职务。奉议大夫(正五品)、朝散大夫(从四品)、太中大夫(从三品)都是授予文官的散官名称。至目前尚未见到另有堉公任武官的记载,家族内也没有堉公参与征战的传说。 堉公去世时间在洪武二年之后,可能在洪武四年才公迁洛阳之前。老谱明确说才公“复业洛阳”,没有说堉公。洛阳没有堉公坟,三山老坟以才公立祖,说明堉公没有迁洛阳。“父母在,不远游”,更不会留下父母,远迁他乡。由此推测,堉公是在才公迁洛之前去世。堉公可能葬在辉县祖茔。没有极特殊情况,才公不会把堉公尸骨留在洪洞县。或许,在四子均安家河南的情况下,才公是在护送堉公棺椁葬于辉县祖茔之后,随之迁居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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