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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父瞽叟非盲者议 翟满桂 蔡自新 汉代司马迁《史记》记载:舜“盲者子。父顽,母嚚,弟傲,能和(之)以孝烝烝”[1]。舜在“五帝”中以“孝德”著称。“舜父瞽叟盲,而舜母死,瞽叟更娶妻而生象,象傲。”[2]根据司马迁的认定,舜帝的父亲瞽叟是个盲者。多少年来,人们一般都从此说。然而我们最近在查阅先秦有关典籍时,则对司马迁的这一认定产生了怀疑:舜父瞽叟可能不是盲者,而是职掌祭祀的一位乐师。 关于舜及其父瞽叟的家世,司马迁在《史记》中作了说明,但脉络并不完全清楚:“瞽叟父曰桥牛,桥牛父曰句望,句望父曰敬康,敬康父曰穷蝉,穷蝉父曰帝颛顼,颛顼父曰昌意;以至舜七世矣。穷蝉以至帝舜,皆微为庶人。”[3]尽管从舜至颛顼好像看起来说得清楚,可是细考《五帝本纪》中的帝系世,就发现司马迁所记不能自圆其说。“黄帝居轩辕之丘,而娶于西陵之女,是为嫘祖。嫘祖为黄帝正妃,生二子,其后皆有天下:其一曰玄嚣,是为青阳,青阳居江水;其二曰昌意,降居若水。”[4]这里说到了帝舜的先祖乃黄帝,并且黄帝正妃嫘祖两个儿子的后代都先后掌有天下。但在如何接续掌有天下的记载上,则有些模糊。“黄帝崩,葬桥山。其孙昌意之子立,是为帝颛顼也。”[5]这一轮说得清楚,黄帝的两个儿子都没有接班,而是孙子接替为帝。“颛顼崩,而玄嚣之孙高辛立,是为帝喾。”[6]这一轮说得也清楚,并且还暗示着是轮流坐庄执掌天下。“帝喾娶陈锋氏女,生放勋。娶饱訾氏女,生挚。帝喾崩,而挚代立,不善(崩),而弟放勋立,是为帝尧。”[7]这一轮就乱了,前面说的是轮流换班当家,可是到了帝喾之后就没有轮换交班出去,而是帝喾之子代立,并且兄终弟及,不向族人交接。即便是这样接续,这里又有了新的问题。帝喾与颛顼的下一代穷蝉应该是同辈之人,然而穷蝉之后还有敬康、句望、桥牛加瞽叟共有五代,帝喾之后的帝尧仅仅是父子两代关系,这两个序列的接续明显地乱套。因为,从黄帝第二个儿子昌意这一世系的帝颛顼“至舜七世”虽然清楚,但从黄帝第一个儿子玄嚣至帝喾、帝尧的世系时间跨度过大,承接起来匪夷所思,不能令人信服。这是疑问之一。 在先秦的文献记载中,对于舜父瞽叟是否盲者并不明确。《尚书》是中国最早的文化典籍之一,其中是这样记载:“师锡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帝曰:‘俞!予闻,如何?’岳曰:‘瞽子,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烝烝ㄨ,不格奸。”[8]这里主要说的是舜的父亲、母亲和弟弟品行恶劣,但在舜的孝道感化下而形成了家庭的和谐,但所谓“瞽子”不等同于盲者之子,“瞽”字在先秦典籍中有多种含义(后面将要讲到)。《孔子家语》:“宰我曰:‘请问帝舜。’孔子曰:‘乔牛之孙,瞽叟之子也,曰有虞。舜孝友闻于四方,陶渔事亲。宽裕而温良,敦敏而知时,畏天而爱民,恤远而亲近。’”[9]这里介绍了帝舜的父子关系,然而“瞽叟”不等同于眼睛失明的长者。《孟子》:“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瞍焚廪。”[10]值得注意的是,焚烧粮仓的举动是“瞽瞍”所为,“瞽瞍”若是盲者能够实施得那样准确吗?《孟子》:“天下大悦而将归己,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也,惟舜为然。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舜尽事亲之道而瞽瞍厎豫,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厎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此之谓大孝。”[11]孟子只讲到舜“事亲”尽孝促使“瞽瞍厎豫”(让瞽叟慢慢地快乐起来),对于瞽叟是否盲者则没有作出表达。“舜南面而立,尧帅诸侯北面而朝之,瞽瞍亦北面而朝之。”[12]“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13]“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诗》曰:永言孝思,孝思维则。此之谓也。《书》曰祗载见瞽瞍,夔夔齐粟,瞽瞍亦若,是为父不得而子也?”[14]这些地方也只是对舜处理君臣与君父关系作了说明,并没有对瞽叟是否盲者作出表述。《慎子》:“父有良子而舜放瞽叟,桀有忠臣而过盈天下。然则孝子不生慈父之家,而忠臣不生贤君之下。”[15]这里说到舜帝父子关系时,也没有说明瞽叟是否盲者。应该说,在所见的先秦文化典籍中,都没有明确地说舜的父亲瞽叟就是盲者。那么,将舜的父亲瞽叟定为盲者,这是否就是司马迁后来加上去的一种臆断呢?这是疑问之二。 根据司马迁的记载,舜的祖辈们中最著名的是颛顼。关于帝颛顼,经传志书上对他有很高的评价。《白虎通》对颛顼其人的解释:“颛者,专也。顼者,正也,能专正天人之道,故谓之颛顼也。”[16]《国语·楚语下》中的《观射父论绝地天通》,以观射父与楚昭王的一段对话,讲述了颛顼绝地天通的故事。公元前500年的楚昭王,对《尚书·吕刑》所说“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不理解,因此向大夫观射父询问:“《周书》所谓重、黎实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17]观射父号称为楚国的国宝,他回答说:“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民神异业……”[18]接着说到民神不杂的良好秩序后来遭到破坏,“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有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其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祥,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19]所以,颛顼命令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令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让重、黎断绝地民与天神相通。观射父在这里讲了少皞以前“民神不杂”, 少皞之末“民神杂糅”, 颛顼时代“绝地天通”的三个时期,描述的是上古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变化。依据人类学理论来加以分析,观射父所描述的这三个时期,应该没有少皞以前的“民神不杂”。因为在等级社会出现以前,人人可以与神沟通,“夫人作享,家有巫史”[20](夫人,韦昭解释为“人人”),大家的宗教权利是平等的,也正如龚自珍所说,“人之初,天下通,人上通;旦上天,夕上天。旦有语,夕有语。”[21]随着等级社会的逐渐出现,人们普遍拥有的宗教话语权也逐渐被异化,成为上层社会人物作为统治工具的专利。这在其他的文化典籍中屡见不鲜。《左传》记载郯子的话说:“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太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22]这些上古传说人物,都通过设立精神追求的崇拜偶像来实施对社会的领导。《墨子》:“昔之圣王禹、汤、文、武兼爱天下之百姓,率以尊天、事鬼,其利人多,故天福之,使之为天子,天下诸侯皆宾事之。”[23]《墨子》:“故古者圣王,明天、鬼之所欲,而避天、鬼之所憎,以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是以率天下之万民,斋戒沐浴,洁为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其事鬼神也,酒醴粢盛不敢不蠲洁,牺牲不敢不腯肥,圭壁币帛不敢不中度量,春秋祭祀不敢失时几,听狱不敢不中,分财不敢不均,居处不敢怠慢。曰:其为政长若此。是故上者,天鬼有厚其为政长也,下者,万民有便利其乎为政长也。”[24]如此等等。可见,颛顼命重、黎绝地天通,说明颛顼时代在中国历史上处于一个重要的变革时期。重、黎成了民神之间的中介,责任重大,位置崇高,而颛顼的形象则是一个更大的巫。所以,顾颉刚先生提出“古代政长即教长”的观点,这是很有见地的思想,比较地接近于上古时代的社会真实。也因为巫师“明神降之”,能够做到鬼神附体,人神兼备,这些巫师们就成了人间通天的“神”。甲骨文有“申”字,即“神”。郭沫若释“申”字,认为像一线联接二物之形,而古有重义。杨向奎先生认为这是正确的解释,并进一步指出,所谓“一线联接二物”就是指天和人而言,指“申”是一种媒介物而言。《尔雅·释诂》:“申……重也”,正是指人民不能和上帝直接办交涉,必须经过“申”的一番手续而言。重、黎绝地天通是巫的职责专业化,此后平民再不能直接和上帝交通,王也不兼神的职务了。重和黎实巫之始祖。[25]如此言来,帝颛顼之后虽然让玄嚣之孙高辛接替为帝喾,但帝颛顼这一脉的人直到舜以上可能没有被无情地抛开,会不会去担任巫这样重要的角色呢?这是疑问之三。 思考到这里的时候,我们似乎明白了巫是上古时代非常重要的社会现象。它最初是人人可为、社会化程度很高的事情,由于等级社会的上层需要将它纳入统治手段,“为君者,惟以奉天事神为务”[26]。巫便被分离出来,“奉天事神”也就变成一部分人的专利。“奉天事神”的内容十分丰富,具体操作非常繁杂,舜父瞽叟会是这其中怎样的一个角色呢?这是疑问之四。 《春秋·左传》:“祀,国之大事也。”上古社会非常看重祭祀,规矩也非常之多。《礼记》:“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遍。”[27]这是天子的祭祀;“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遍。”[28]这是诸侯的祭祀;“大夫祭五祀,岁遍。”[29]这是大夫的祭祀;“士祭其先。”[30]这是士的祭祀。这仅仅是当时上层社会的一个祭祀,就有了这样多的不同层次,祭祀的礼器、牺牲、程序、方式等也因之不同,从而成为上古宗法社会“奉天事神”的主要亮点。《周礼》:“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师、雨师,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狸沈祭山林川泽,以辜祭四方百物。”[31]“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兆五帝于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兆山川丘陵坟衍,各因其方。”[32]“肆师之职,掌立国祀之礼,以佐大宗伯。”[33]因循此例,大宗伯、小宗伯、肆师等均有分工,在各种祭祀中分别担任了不同的职责,确保司掌祀礼的到位。有礼就有乐,礼与乐各有其用。《礼记》:“乐者为同,礼者为异。”[34]“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35]“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36]“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五者不乱,则无怗懘之音矣。”[37]“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则治道备矣。”[38]“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39]乐既然如此重要而又繁多,便滋生出传布这方面内容的专门职业,这就是乐正。“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嫡子,国之俊选,皆造焉。”[40]《礼记》:“凡学世子及学士,必时。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龠,皆于东序。小乐正学干,大胥赞之;龠师学戈,龠师丞赞之。胥鼓《南》。春诵夏弦,大师诏之。瞽宗秋学礼,执礼者诏之。冬读《书》,典书者诏之。礼在瞽宗,《书》在上庠。”[41]“故学之为父子焉,学之为君臣焉,学之为长幼焉。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得而国治。语曰:‘乐正司业,父师司成。一有元良,万国以贞。世子之谓也。’”[42]随着等级社会的逐渐发展,到了春秋时代的礼乐教习,已成为皇家子弟必修课程。至于舜父瞽叟,在他的那个时候该是做什么的呢? 《吕氏春秋》上有这样一段记载:“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乃以麋鞟置缶而鼓之,乃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瞽叟乃拌五弦之瑟,(作)以为十五弦之瑟。命之曰《大章》,以祭上帝。舜立,仰延乃拌瞽叟之所为瑟,益之八弦,以为二十三弦之瑟。帝舜乃令质修《九招》、《六列》、《六英》,以明帝德。”[43]这里比较明确地讲到了瞽叟为帝尧的乐师,而且将五弦之瑟改进为十五弦之瑟。到了帝舜时代,仰延这位乐师将瞽叟改造过的弦瑟“益之八弦”,再度加以完善和发展。但是不是真就如此呢?《吕氏春秋》:“古圣至理之世,天地之气合而生风,日至则月钟其风,以生十二律。”[44]古代的人们认为“风”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并且在“风”中产生了音乐旋律。《国语》:“先时五日,瞽告有协风至。”[45]《国语》还记载了伶州鸠回答周景王问钟律:“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46]韦昭注云:“神瞽,古乐正,知天道者也,死以为乐祖,祭于瞽宗。”前面所引的《礼记》中一再提到了的“瞽宗”,与《国语》及韦昭注里说的都是很明白的一回事,“瞽宗”、“神瞽”就是掌管音乐的乐师。事实上这个职业并不简单,因为他还能通过观察协风而知晓天道,是一个兼有巫士职能的乐师形象。从《周礼》中的另一段表述来看,乐师的地位确实不低。“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濩》、《大武》。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乃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47]《国语》:“虞幕能听协风,以成乐舞生者也;夏禹能单平水土,以品处庶类者也;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周弃能播殖百谷蔬,以衣食民人者也;其后皆为王公侯伯。”[48]这里的幕、禹、契和弃分别是虞、夏、商、周具有丰功伟绩的祖先,不少都具有通晓音乐的本领,尤其是幕“能听协风以成乐舞生”。协风又叫析风,甲骨文中已有出现。这位虞幕是否就是虞舜呢?这就不得而知了,但他至少应该是与虞舜时代密切相关的人物。至于《路史》中的记载,则把弹奏音乐的乐师作了更细的划分:“乐者,阴阳之和也,圣人者,协阴阳之声,制其器以宣其和而已。琴瑟者,乐之本和者也,琴统阳,瑟统阴,以阳佐阴不可易也,是故登歌惟王备琴瑟,诸侯则有瑟而无琴,燕礼登歌有瑟而已,所以别于王也。”[49]诚然,先秦文献中有关 “瞽”字的用法确实十分丰富。《春秋·左传》:“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庶人谤,商旅于市,百工献艺。”[50]这里的“瞽”是诗人。《周礼》:“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以节声乐,以和军旅,以正田役。教为鼓而辨其声用,以雷鼓鼓神祀,以灵鼓鼓社祭,以路鼓鼓鬼享,以瞽鼓鼓役事,以晋鼓鼓役事,以晋鼓鼓金奏。以金和鼓,以金镯节鼓,以金铙止鼓,以金铎通鼓。”[51]这个“瞽鼓”的“瞽”字,显然讲的是这种鼓声的功用。《论语》:“子见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过之,必趋。”[52]《庄子》:“许由曰:‘不然。夫望者无以与乎眉目颜色之好,瞽者无以与乎青黄黼黻之观。’”[53]《列子》:“而望彼信之,所谓以明镜给蒙瞽,以丝竹娱聋夫也。”[54]“瞽者”、“蒙瞽”的“瞽”字,都表示看不见的意思。如此种种,都不能说明对舜的最早记载《尚书》中的所谓“瞽子”,就是后来司马迁《史记》中的“盲者子”。进一步说,舜父瞽叟可能不是盲者。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尽管司马迁的《史记》断定舜父瞽叟是一个盲者,但在先秦的文献中,舜父瞽叟无论从其家世,还是相关的一些记载中,都并不是一个盲者,而是一个乐师。 注释: [1][2][3][4][5][6][7]《史记·五帝本纪》。 [8]《尚书·尧典》。 [9]《孔子家语·五帝德》。 [10]《孟子·万章章句上》。 [11][12][13][14]《孟子·离娄章句上》。 [15]《慎子·知忠》。 [16]《白虎通·号》。 [17][18][19][20]《国语·楚语下》。 [21]《龚自珍全集》。 [22]《左传·昭公十七年》。 [23]《墨子·法仪》。 [24]《墨子·尚同中第十二》。 [25]《中国古代社会与古代思想研究》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 [26]郑樵:《通志》卷二《五帝纪二》。 [27]《左传·文公十四年》。 [28][29][30]《礼记·曲礼下第二》。 [31]《周礼·春官宗伯第三》。 [32][33]《礼记·乐记第十九》。 [34][35][36][37][38][39]《礼记·乐记第十九》。 [40]《礼记·王制第五》。 [41][42]《礼记·文王世子第八》。 [43]《吕氏春秋·仲夏纪》。 [44]《吕氏春秋·季夏纪》。 [45]《国语·周语上》。 [46]《国语·周语下》。 [47]《周礼·春官宗伯第三》。 [48]《国语·郑语》。 [49]《路史·禅通纪·朱襄氏》。 [50]《左传·襄公十四年》。 [51]《周礼·地官司徒第二》。 [52]《论语·子罕》。 [53]《庄子·大宗师》。 [54]《列子》。 (《舜文化论文集》第一辑,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 4 c! ^: A: f; j;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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