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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国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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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三品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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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0 00:56: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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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国家的形成
斯维至
一、商周的兴起及其建国
夏商周是我国古代黄河流域先后兴起来的三个王国。关于它们建国以前的社会历史,我们至今还知道得很少,不过我们可以断定它们曾经经历了千年或数千年以上的漫长的原始社会,由蒙昧、野蛮而进入文明社会。
夏商周原来是三个不同地区兴起的三个氏族或部落。当它们各自强大起来以后,不知经过多少战争以及和平的交往,它们与其他氏族或部落渐渐结合成为更大的部落和部落联盟。传说夏代以前,曾经存在过黄帝、炎帝、颛顼、帝喾、尧、舜、禹等等氏族部落。那时它们结成部落联盟,曾经采用一种所谓“禅让”制度,由各氏族共同推选部落联盟的领袖。例如说,尧老了,他就退位,由各氏族推选舜为部落联盟领袖;舜老了,他又退位,由各氏族推选禹为部落联盟领袖。禹也照这一禅让制度办理,但是这次各氏族选举,偏偏不推选预选人酋长伯益,而是推选禹的儿子启。在此以前是所谓“大同”社会,自启以后,他建立了夏朝,便成为“小康”社会了。
这决不是偶然的。按照《礼记·礼运》的记载:在大同社会里,尚无阶级,尚无私有财产,因而也无人剥削人、奴役人的现象;而小康社会里,已有阶级、已有私有制和人剥削人、奴役人的现象了。从此氏族制已不起作用了,国家于是成为高临于社会之上的阶级压迫的工具。不过,社会历史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它并不像刀切那么整齐划一。比如我国古代氏族制的残余还存在,血缘关系也还起着顽固的纽带作用,私有制也不发达。这一切,都形成我国古代国家的特点,使之有别于古代的西方国家。
“国家”一词,在我国大概战国秦汉以后才逐渐使用。《左传》桓公二年说:
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
这里国、家、宗、室都是同义语,即父家长家族(宗族)。由此可知,我国所谓国家就是家族的扩大,或者说,是建立在家族的基础上的。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些父家长们构成了统治阶级,庶人、工商是平民,他们与奴隶一样,构成了被统治阶级。
有了阶级,国家也就这样产生了。
二、封建——封土建国
古人所谓“封建”就是封土建国的意思。封土就是划分土地的疆界。古文字“封”,本作(即今“丰”字),或作(即今“奉”字),像草木,或像双手种植草木,小篆作。寸也是手()的象形,但小篆已把误作形了。从《散氏盘》铭文可知古代划分疆界往往利用自然林、沟渠、道路或者堆积土石,作为疆界的标志。国就是城邑。甲骨文里没有国字,但屡见邑字和“作邑”的记载。商人自称为“大邑商”,周人自称为“小邦周”,因此“大邑商”,也就是“大邦商”,邑、邦、封和国也是同义语,它和我们前面说国、家、宗、室是同义语,可以互相引申,并不矛盾。
夏,《说文解字》解释为“中国之人”。这就是说,夏是最早建立城邑之人,或住在城邑里的人,这和我国古代传说鲧、禹是最早建城的人,也相一致。近十年前,考古工作者已在河南偃师、登封等地发现二里头文化,并且证明它是夏文化遗址。在遗址里已发现了城墙、宫室和青铜器、陶器、骨器等。因此夏启以后已开始建国是可信的。
最初的国、城,其规模一定很小,也不很整齐。传说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而成为王,后来他们不断扩充领土,在新领土上建国建城,即所谓“封建诸侯”。这样一来,他们的国家也就愈来愈加扩大了。按照先秦古书所说,王、天子所统治的领土叫做“天下”,诸侯所统治的领土叫做“国”,卿大夫所统治的领土叫做“邑”。这当然是后来的区别,最初实际上是一样的,没有区别的。
按照春秋时人的记载:国()的外围是乡,乡的外围是郊,郊的外围是野,野是由若干遂组成的。国包括乡在内,居住着王或诸侯、卿大夫、士(战士)、工商业者和本族的自由民,广义的说,他们都是国人。除工商业者以外,他们都是征服者,因而构成统治阶级。他们都是有政治权利和保卫国土的义务的。野原来居住着土著,他们包括着不同的氏族、宗族。总之,和国人不是同血缘关系的人,是被征服者,被统治阶级,因此被称为野人或者庶人(庶民)。庶有次一等的意思,即次于国人一等的人民。周初建国时,他的本族人民在战争中已上升为国人了,但也不排斥其中少数人沦入庶人队伍。
但是野人、庶人,并不是奴隶,因为一般来说,他们仍旧有家属子女的,还保留着公社,因而有一份私田和工具等等。但是他们只是种田,做农民,而不当兵。当兵只能是国人才有这个光荣的义务。
春秋战国之际,国与野的界限已逐渐取消了,井田制(公社)也破坏了。孟子主张恢复它们,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是他的话确是有历史根据的。他说“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君子就是住在国()中的统治阶级、贵族阶级,野人就是住在野里的被统治阶级。
总上所述,我们认为国与野的划分,就是我国古代国家第一次阶级的划分。但是,无论国人或野人,仍是以血缘关系来划分的,而不是以财产的多寡来划分的。这标志着我国古代国家形成中的特点。
三、华夏诸侯与蛮夷戎狄
夏商周的封建——封土建国,如上所说,就是不断扩大领土,不断建国()的历史。这当然不是一蹴可就的,而是必须随着武力的发展而发展的。
过去我们只知殷商的领土,大概只是东方沿海到黄河南北两岸,最西到达今陕甘的南边和西边。解放以后,经考古发掘证明,它已到达淮水流域,殷商晚期还到达长江流域。在我国北方,沿着长城线还有许多殷商文化的遗址和文物。因此,殷商的领域要比我们过去所知者大得多。殷商时已有封建诸侯的制度了,这已经由甲骨学者所证明,那么,殷商统治者必定在所有领土上建立了许多诸侯国家。不然的话,它又如何进行统治呢?
关于周的封建的历史,我们所知较多。自周初到春秋初期五六百年间,其封建仍在不断地发展,也就是说,它的领土仍在不断地发展着。
周大规模的分封大概是从周公东征胜利以后才开始的。他首先是在今洛阳建置成周,叫做“东国雒”(东国就是东城),然后分封唐叔于唐(尧原来的都城及统治区),封康叔于卫(殷武庚的都城及统治区。殷、卫古音同),封姜太公子孙于齐临淄,封周公子孙于鲁曲阜等等。以上除齐以外都是周的同姓诸侯。姬姜本是氏族联盟,而且互通婚姻,所以血缘关系也很密切。齐鲁原来是东夷和殷商的根据地,故以姜太公和周公后人封之。此外还有许多同姓诸侯如蔡、燕、曹等。这是一个类型。
其次,是过去旧氏族和小国,如封黄帝之后于焦(今河南陕县),封尧后于蓟(今北京,旧说不可靠),封舜之后于陈(今河南淮阳),禹之后于杞(今河南杞县),封商之后于宋(今河南商丘)。商是新灭亡的国家,还保留相当实力,所以周对它也较重视。此外齐、鲁、宋、卫之间,当时还有许多氏族和小国,如薛、滕、邾、莒、、任、宿、颛臾等等。它们由于姓氏不一,土地太小,实力薄弱,不足列为诸侯,只能附于大国,叫做“附庸”。这又是一个类型。
其三,是西周末才强大起来的诸侯。如郑、秦、楚、吴、越等等。郑是厉王以后由华县迁到新郑去建国的,周室东迁时它与晋都出了大力。吴,据传说是太伯仲雍所建立的国家,越,是大禹后人所建立的国家。它们都是春秋以后才强大起来的,周当然也不能不承认它们为诸侯。秦,嬴姓,它可能是商周之际才由东方沿海迁到西方的。周室东迁以后,秦从羌戎手里夺回了周的失地,然后强大起来被列为诸侯的。楚,芈(mǐ)姓,可能也和秦相似,从淮水流域西迁到了汉水流域荆山一带,然后建立了国家。强大以后,周也不能不承认其为诸侯。这是第三个类型。
华夏诸侯是和蛮夷戎狄相对立而形成的概念。原来周自承为夏,它的领土就是禹治水以后的土地,因此凡是它所承认或分封的诸侯国家也就是华夏;或单称华,或单称夏,也可以称为诸夏。因此华夏并不是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
蛮夷戎狄,虽有东西南北的不同,但是事实与方位并不完全一致,它实际上是指华夏诸侯以外的许多比较落后或经济文化不同的氏族部落。经过春秋时期长时间的战争和会盟,经济来往和互通婚姻,华夏诸侯与蛮夷戎狄终于又进一步融合和统一起来。华夏实际上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代名词了。
四、古代国家的政体
我们前面已经指出,我国古代的国家是建立在家族(宗族)的基础上的。因此政体,就是父家长贵族采取什么方式以统治庶人(平民)和奴隶的问题,是君主专制还是贵族民主的问题。我们是比较倾向于后面这一看法的。我们不妨单刀直入,从王的本义谈起。
王,古文字本象人正面站立的样子,底下一划,或象火形,引申之,有兴旺、伟大、权力的意义。汉代的学者用音训的方法,认为“王,往也”,即是各族人民所归往、向往的意义。因此我们认为它最初只是军事酋长或氏族长,父家长而已,和希腊的巴赛勒斯、日尔曼人的Kuning(来源于氏族Kuni)差不多。我国古代传说中的尧、舜、禹、汤、文、武等都不过是这样的人物。孟子一再强调实行仁政。我们认为仁政确是来源于氏族社会的民主制。当然孔孟的时代已经不是氏族社会了,但是贵族内部还保存着民主制的习惯和精神。
例如,公刘自邰迁徙于邠,《笃公刘》诗里说:“食之饮之,君之宗之”,这里君与宗相当。又《板》诗说:“宗子维城”,这“宗子”就已经是“城主”了。其实古代王、君、宗子都只是父家长,后来才成为贵族。
不可否认,父家长的权力之大,是父家长家族的“标志”(恩格斯说),但是这不等于说,他专制一切,实际上,它是与其他父家长贵族共同执政的,至多是王的权力特别大一些。
商代王位的继承,是兄终弟及与父子相继并行。兄终弟及制说明,兄弟们都有权可以继承王位,这是王位分权,并不限于一子。周初武王死后,周公作为其弟也有权可以继承,他名为“摄政”,实际以王自居。春秋时东方国家鲁、宋、卫、楚也认为“一继一及”乃是常例,且有事实。“杀适()立庶”,并非偶然。周厉王暴虐,被国人驱逐出国,共和行政,国内无君,达十四年之久。春秋时鲁昭公被三桓驱逐出国,流亡于齐晋之间,死于乾侯(卫境)。卫灵公被寗喜驱逐出国,他派人向寗喜说,如果回国,“政由寗氏,祭则寡人”,只要求保留祭祀权就满足了。其他类似之例,不胜枚举。昭公流亡在外时,史墨评论说:“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左传》昭三十二年)而秦汉以后的人不了解古代的贵族民主,反而视为弑夺、篡位,这是习惯于君主专制的淫威的缘故。
如我们前面所说,国人是住在城里的贵族和自由民,因此国人“起义”,只能认为是贵族之间(公室和私家之间)的斗争。他们的向背与否起着重要的作用。他们在立君、国危、国迁的时候,都有发言权,参加讨论。如僖公十五年秦晋韩原之战,晋惠公被俘,形势危急。他在秦传话给晋的卿大夫贵族,召集国人讨论立君与和战问题。《左传》、《国语》记载“君子”(贵族上层)和“小人”(贵族下层和自由民)两方面的意见。哀公元年吴侵陈甚急,陈怀公召集国人说:“从楚的站在右边,从吴的站在左边。”以左右表示意见。以上都可证明国人(贵族)民主权利。孟子书中有许多地方谈到国人,认为国家能否保持长久,就看国人能否有政治权利。这是因为战国中期宗法封建和井田制已经解体,他不能不大声疾呼,引起统治者的注意。后人只把它作为孟子的政治思想,而无历史根据,这是错误的。
春秋战国之际是我国古代社会大动荡大转变的时期。有的同志认为这是奴隶制到封建制的转变。我们不否认战国以后封建社会的形成,但是我国古代的奴隶制只是家长奴隶制,李悝、商鞅变法都没有废除奴隶制的命令,因此所谓儒法斗争也不是奴隶制与封建制的斗争,而应该是贵族民主还是君主专制的斗争。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当时只有武力才是解决矛盾的唯一手段。儒家那套仁义之说,迂阔不切实际。法家主张耕战政策,抑制权贵,提拔军功,鼓励公战,反对私斗,才能应付战争的需要。法家以“法”来限制贵族,提高君权,集中君权,才是实行上述政策的保证。据说,商鞅见秦孝公时,初以王道仁义之说去劝告孝公,结果失败了,后来他改用霸道武力之说,孝公却很高兴。这不是偶然的。
秦的变法胜利,不但确定西方国家对东方国家(除齐以外)的军事胜利,而且是君主专制对贵族民主的胜利。
(《文史知识》198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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