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定宗皇后称制二年庚戌(南宋淳佑十年,公元1250年),五十岁。 许衡迁居辉州,与姚枢为邻。经窦默推荐,忽必烈召姚枢至潜邸,谋治国之道八目三十条。 《姚枢神道碑》:“岁庚戌,尽室来辉,相依以居。会上在潜邸,遣托克托、故平章赵璧驿至彰德。恐公避,脱兀脱留,璧独至辉,以过客见。审其为公,始致见徵之旨。公曰:「天下之人,同是姓名何限?恐使者误徵,不敢妄应。」璧曰:「汝非弃伊鲁斡齐隐此者乎?」公曰:「是则然矣。」璧曰:「良是。」乃偕往彰德,受命遂行。既至,上大喜,日客遇之,俾居卫从后列,惟不直宿。时召与语,随问而言,久之,询及治道。公见上聪明神圣,才不世出,虚己受言,可大有为,感以一介见信之深,见闻之切,乃许捐身驱驰宣力,尽其平生所学。敷心沥胆,为书数千百言,首以二帝三王为学之本,为治之序,与治国平天下之大经,汇为八目,曰:修身、力学、尊贤、亲亲、畏天、爱民、好善、远佞。次及其救时之弊,为条三十,曰:立省部,则庶政出一,网举纪张,令不行于朝而变于夕;辟才行,举逸遗,慎铨选,汰职员,则不专世爵而人才出;班俸禄,则藏秽塞而公道开;定法律,审刑狱,则收生杀之权于朝,诸侯不得而专,丘山之罪不致苟免,毫发之过免罹极法,而冤抑有伸;设监司,明黜陟,则善良奸窳可得而举刺;阁征敛,则部族不横于诛求;简驿传,则州郡不困于需索;修学校,崇经术,旌节孝,以为育人才、厚风俗、美教化之基,使士不媮于文华;重农桑,宽赋税,省傜役,禁游惰,则民力纾,不趋于浮伪,且免习工技者岁加富溢,勤耕织者日就饥寒;肃军政,使田里不知行营往复之扰攘;赒匮乏,恤鳏寡,使颠连无告者有养;布屯田,以实边戍;通漕运,以廪京都;倚债负,则贾胡不得以子为母,如牸生牸牛、十年千头之法,破称贷之家;广储蓄,复常平,以待凶荒;立平准,以权物估;却利便,以塞倖途;杜告讦,以绝讼源。各疏弛张之方其下,本末兼该,细大不遗。文不具述。上奇其才,由是动必见询。使授太子经,以太师、淇阳王之兄、故丞相格尔或土木各而、故右丞不华吉丁、今司徒买奴为之伴读,日以三纲五常、先哲格言,熏陶德性。”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一》:“默荐姚枢,呼必赉(另译忽必烈,后文同)遣赵璧召之,闻其至,大喜,待以客礼。枢为《治道书》数千言,首陈二帝、三王之道,以治国、天平下之大经,汇为八目,曰修身,力学,尊贤,亲亲,畏天,爱民,好善,远佞。次列救时之弊,为条三十,各疏其弛张之方于下,本末兼该。呼必赉奇其才,动必召问。” 姚燧始见许衡于辉州。 《牧庵年谱》:“先生《与许德卿书》:燧生十三年,拜先履绚于苏门。” ◎蒙古宪宗元年辛亥(公元1251年,南宋淳佑十一年),五十一岁。 宪宗即位,命忽必烈统领漠南军政事务。 《姚枢神道碑》:“明年(1251),宪宗即位,诏凡军民在赤老温山南者,听上总之。”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三》:“秋七月,蒙古主既立,察诸弟长而贤者惟呼必赉,命以皇弟总治汉南,凡军民在汉南者皆总之,开府于金莲川。……蒙古主更新庶政,姚枢、张文廉、僧子聪,每择时务所急者白于皇弟呼必赉,因得入告。” ◎蒙古宪宗二年壬子(公元1252年,南宋淳佑十二年),五十二岁。 经姚枢建议,忽必烈在汴京置屯田经略司。 《姚枢神道碑》:“上善之,始置屯田经略司于汴,西起穰、邓,宿重兵,与襄阳制阃犄角,东连陈、亳、清口、桃源,列障守之。又置都运司于卫,转粟于河,继馈诸州。陕西则移陇右。汪义武公戍利州,刘忠惠公黑马于成都。割河东解之盐池归陕西,置从宜所中粮与元,犹惧不继,置行部秦州,顺嘉陵,漕潼关、沔池,转粟入利。”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三》:“二年春正月戊申,蒙古置经略司于汴,分兵屯田。自库端取汉上诸郡,因留军戍境上。继而襄、樊、寿、泗复降,而寿、泗之民尽为军官分有,由是降附路绝。虽岁侵淮、蜀,军将惟利剽杀,城无居民,野皆榛莽。至是皇弟呼必赉从姚枢之言,请于蒙古主,置经略司于汴,以孟克、史天泽、杨淮中、赵璧为使,俾屯田唐、邓等州,授之兵牛,敌至则战,退则耕屯,西起穰、邓,东连清口、桃源,列障守之。” 夏,姚枢从忽必烈征战大理,谏言不杀。 《姚枢神道碑》:“壬子夏,入觐,受命征大理。至曲先脑而夜宴群下,公为陈宋祖遣曹彬取南唐,敕无效潘美伐蜀嗜杀。及克金陵,未尝戮一人,市不易肆,以其主归。明日早行,上据鞍呼曰:「汝昨夕言曹彬不杀者,吾能为之,吾能为之!」公马上贺曰:「圣人之心,仁明如此,生民之幸,有国福也。」”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三》:“九月,庚戌,蒙古皇弟呼必赉将征云南,军中夜宴。姚枢陈宋太祖遣曹彬下江南,不杀一人,市不易肆。明日,皇弟据鞍呼曰:「汝昨言曹彬不杀人事,吾能为之。」枢马上贺曰:「王能如此,生民之幸,有国之福也。」既而师左次。” 南宋诏改明年为宝佑元年。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三》:“九月,壬午,诏改明年为宝祐元年。” ◎蒙古宪宗三年癸丑(公元1253年,南宋宝佑元年),五十三岁。 正月,建议忽必烈以关中为分封地。 《姚枢神道碑》:“其年大封同姓,敕上于南京、关中自择其一。公曰:「南京河徙无常,土薄水浅,潟卤生之,不若关中,厥田上上,古名天府陆海。」上愿有关中。帝曰:「是地户寡,河南怀孟地狭民伙,可取自益。」遂兼有河内。”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四》:“春,正月,癸卯,蒙古主大封同姓,命呼必赉于南京、关中自择其一。姚枢言于皇弟曰:「南京河徙无常,土薄水浅,斥卤生之,不若关中,厥田上上,古名天府陆海。」于是皇弟愿有关中,遂受京兆分地。” 夏,遣姚枢立京兆宣抚司。 《姚枢神道碑》:“明年夏,祃牙六盘,大张教条,俾公以王府尚书身至京兆,置宣抚司,以杨中书为使。” 《元史·卷四·世祖一》:“岁癸丑夏,遣王府尚书姚枢立京兆宣抚司,以孛兰及杨惟中为使,关陇大治。” 十二月,入大理城,世祖命姚枢书止杀令。 《姚枢神道碑》:“十二月己未,西道兵亦至,命姚枢等搜访图籍,乃得三使尸。既瘗,命枢为文祭之。”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四》:“十二月,丙辰,蒙古中道兵薄大理城。初,大理主段智兴微弱,国事皆决于高祥;是夕,祥率众遁去,皇弟呼必赉遣使追之。皇弟既入大理,曰:「城破而我使不出,计必死矣。」己未,西道兵亦至,命姚枢搜访图籍,乃得使者之尸。皇弟怒,将屠其城,枢及僧子聪、张文谦谏曰:「杀使拒命者,高祥耳,非民之罪,请宥之。」枢裂帛为旗,书止杀之令,分号街陌。大理之民赖以全活。” ◎蒙古宪宗四年甲寅(公元1254年,南宋宝佑二年),五十四岁。 六月,任京兆劝农使。 《姚枢神道碑》:“上驻六盘山,公疾,求居关中。教使劝农,身至八州诸县,谕上重农之旨。凡今关中桑成列者,皆所训植。”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四》:“春正月乙未,蒙古皇弟呼必赉还京兆,以姚枢为京兆劝农使,教民耕植。” ◎蒙古宪宗五年乙卯(公元1255年,南宋宝佑二年),五十五岁。 忽必烈召许衡为京兆提学。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四》:“二月,己酉,蒙古皇弟呼必赉征河内许衡为京兆提学。衡从姚枢,得程颐、硃熹之书,慨然以道自任,尝语人曰:「纲常不可亡于天下,苟在上者无以任之,则在下之任也。」凡丧祭嫁娶,必征于礼,以倡其乡,学者浸盛。是时秦人新脱于兵,欲学无师,闻衡来,人人莫不喜幸,于是郡县皆建学。” 姚燧始受学许衡于长安。 按:《年谱》:“《与许德卿书》云:十八年,谬齿弟子之列于长安,时立下席。自是至其奠楹实二十有九年。” ◎蒙古宪宗六年丙辰(公元1256年,南宋宝佑四年),五十六岁。 姚枢建议忽必烈携家眷回归漠北,以罢勾考。 《姚枢神道碑》:“岁丙辰,公入见。或谗王府得中土心,帝遣阿蓝答儿大为勾考,置局关中,惟推究经略、抚宣官吏,下及征商无遗,罗以百四十二条,曰:「俟终局日,入此罪者,惟刘、史两万户以闻,余悉不请以诛。」上闻,不乐。公曰:「帝,君也,兄也。吾,弟且臣,事难与较,远将受祸。未若尽是邸妃主以行,为久居谋,疑将自释,复初好矣。」上难之。翌日,语再及,曰:「臣过是无策。”思久之,曰:「从汝,从汝。」” ◎蒙古宪宗七年丁巳(公元1257年,南宋宝祐五年),五十七岁。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五》:“蒙古主左右谗皇弟呼必赉得中土心,蒙古主信之,遂遣阿勒达尔行省事于京兆,刘太平佐之,钩考诸路财赋,置局关中,推集经略、宣抚官吏,下及征商,锻炼罗织,无所不至,曰:「俟终局日,入此罪者,惟刘嶷、史天泽以闻,馀悉诛之。」皇弟闻之不乐,姚枢曰:「帝,君也,兄也;大王为皇弟,臣也。事难与校,远将受祸。莫若尽王邸、妃主自归朝廷,为久居谋,疑将自释。」从之。” ◎蒙古宪宗八年戊午(公元1258年,南宋宝祐六年),五十八岁。 姚枢从忽必烈攻鄂。 《姚枢神道碑》:“问至,上犹济江驻兵,皆层楼,蒙以皋比,日居其上,临攻鄂城东北。贾似道闻公谘谋军中,比为王猛。”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五》:“二月壬辰,蒙古主命诸王额埒布格居守和林,阿勒达尔辅之,自将南侵,由西蜀以入。先遣张柔从皇弟呼必赉攻鄂,趣临安,塔齐尔攻荆山,又遣乌兰哈达自交、广会于鄂。” 南宋以明年为开庆元年。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五》:“十二月,丙子朔,诏以明年为开庆元年。” ◎蒙古宪宗九年己未(公元1259年,南宋开庆元年),五十九岁。 宪宗崩于钓鱼山。 《姚枢神道碑》:“岁己未秋,及江,而宪庙崩渝。”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五》:“(蒙古宪宗九年)秋,七月,癸亥,蒙古主殂于钓鱼山,寿五十二。后追谥桓肃皇帝,庙号宪宗。” 南宋改明年为景定元年。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五》:“(开庆元年)十二月辛亥,诏改明年为景定元年。” ◎蒙古中统元年庚申(公元1260年,宋为景定元年),六十岁。 忽必烈即位,设十路宣抚使。 《姚枢神道碑》:“上即大位,以王文统为平章,尽出藩府旧臣,立十道宣抚使,诸侯惟严忠济为强横难制,乃以公为东平。”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六》:“(中统元年三月)辛卯,皇弟即位,是为色辰皇帝。……五月,丙戌,蒙古主建元中统。蒙古有年号自此始。乙未,蒙古立十路宣抚司:以赛音谔德齐、李德辉为燕京路宣抚使,徐世隆副之;宋子贞为益都、济南等路宣抚使,王磐副之;河南路经略使史天泽为河南宣抚使;杨果为北京等路宣抚使,赵昺副之;张德辉为平阳、太原路宣抚使,谢宣副之;鄂啰哈雅、刘肃并为真定路宣抚使;姚枢为东平路宣抚使,张肃副之;中书左丞张文谦为大名、彰德等路宣抚使,游显副之;钮祜禄纳哈为西京路宣抚使,崔巨济副之;廉希宪为京兆等路宣抚使。” ◎蒙古中统二年辛酉(公元1261年,南宋景定二年),六十一岁。 六月,姚枢与窦默荐许衡代王文统为相,帝不悦而罢。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六》:“六月,己酉,蒙古以窦默为翰林侍读学士。蒙古主召默及姚枢入侍,论人才,因及王文统,默、枢皆曰:「此人学术不正,则祸天下,不宜处以相位。」蒙古主曰:「然则谁可相者?」默曰:「以臣观之,无如许衡。」蒙古主不悦。” 八月,授姚枢为大司农,许衡为国子祭酒。 《姚枢神道碑》:“二年,拜太子太师。公曰:「皇太子未立,安可先有太师?」还制中书,改大司农。” 《元史·卷四》:“八月丙午,以许衡为国子祭酒。丁未,以姚枢为大司农,窦默仍翰林侍讲学士。先是以枢为太子太师,衡为太子太傅,默为太子太保,枢等以不敢当师傅礼,皆辞不拜,故复有是命。” 具奏诸事。 《姚枢神道碑》:“又具奏八事曰:举老成以辅皇子,重省臣以振朝纲,定法制以齐庶政,立铨选以转百官。其四如兵卫、屯田、学校、农桑,皆所屡陈。又具四事:保民守信,强干弱枝,修内治外,敦本抑末。于兵卫,又申奏曰:内地之民不习武事,不耐劳苦,第可使出财赋以资国用。西京、北京诸路之民,习武耐劳,可尽复其差赋,充本路保甲屯田,使进有取而出有归,可镇内窃,以御外侮。汉军除守御南边,可选精勇富强三万,燕京东西,分屯置营,以壮神都。此左、右、中三卫起本者。诏赴中书议事,讲定条格,且勉谕曰:「姚枢辞避台司,朕甚嘉焉。省中庶务,须赖一二老成,同心圆赞。仰与左三部尚书刘肃,往尽乃心,其尚无隐。」条成,与丞相史忠武公奏之,帝深嘉纳。后诏中书右丞相安童、同知枢密院事伯颜、翰林学士承旨和礼霍孙:「近史天泽,姚枢讲定新格,朕已亲览,可行于今,卿等闻否?亦当一一参考速行,其间一二可增损者,记录以闻。李璮召其质子彦简窃归,反有迹矣。帝问:「卿料如何?」对曰:「使璮乘吾北征之衅,留后兵寡,濒海捣燕,闭关居庸,惶骇人心,为上策。与宋连和,负固持久,令数扰边,使吾罢于奔救,为中策。如出兵济南,待山东诸侯应援,此成擒耳。」帝曰:「若是,贼将何出?」对曰:「出下策。」”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六》:“(三年)二月,辛卯,蒙古始定中外官俸,命大司农姚枢赴中书议事及讲定条格,谕曰:「姚枢辞避台司,朕甚嘉焉。省中庶务,须赖一二老成同心图赞,其与尚书刘肃往尽乃心,其尚无隐。」戊申,蒙古宣抚副使王磐,闻李壇为乱,脱身走济南。蒙古主驿召之,令姚枢问计,磐曰:「竖子狂妄,即败矣。」蒙古主问枢曰:「卿料何如?」对曰:「使壇乘我北征之衅,濒海捣燕,闭关居庸,惶骇人心,为上策;与宋连和,负固持久,数扰北边,使吾罢于奔救,为中策;如出兵济南,待山东诸侯应援,此成擒耳。」蒙古主曰:「今贼将安出?」对曰:「必出下策。」蒙古主然之。” 按:此处《姚枢神道碑》与《续资治通鉴》所载时间不符。 ◎蒙古中统三年壬戌(公元1262年,南宋景定三年),六十二岁。 王文统被诛。 《姚枢神道碑》:“三年,文统伏诛,西域之人为所厌抑者,伏阙羣言:「回回虽时盗国钱物,未若秀才敢为反逆。」帝曰:「在昔潜藩,商订天下人物,亦及文统。姚公茂言此人学术不纯,以游说干诸侯,他日必反。去年窦汉卿上书,累数千言,亦发其必为乱首。秀才岂尽皆斯人?」然文统之相,参知政事商公挺实誉之,至是,费寅以九事中时恚忌,讼商公为文统西南之朋,引陕西郎中、行宣抚使赵良弼为徵。幽商公上都。以良弼多智略,移为文统流亚,械击于狱。会遣阿脱行院成都,而无辅行,俾省择人,公奏:「惟商挺可。陛下宽其前罪,责成斯行。」遂出而遣之。公又入奏:「方践祚之初,非良弼诇事关中,恐后事会。宁身负矫擅诛东西川两帅之罪,以宽陛下西顾之忧,推是为心,忠纯皎然,安得与文统蓄异志者比?臣请质阖门百口,必其无他。」帝悟,出之。”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六》:“蒙古平章政事王文统,遣其子尧与李壇通谋,事觉,蒙古主召文统,诘之曰:「汝教壇为叛,积有岁年,举世皆知之。今问汝所策云何?其悉以对。」文统曰:「臣亦忘之,容臣悉书以上。」书毕,蒙古主命读之,其间有曰:「蝼蚁之命,苟能存全,保为陛下取江南。」蒙古主曰:「汝今日犹欲支词旁说耶?」会壇遣人持文统三书自洛水至,以书示之,文统始错愕骇汗。书中有「期甲子」语,蒙古主曰:“甲子之期云何?」文统曰:「李壇久蓄反心,以臣居中,不敢即发。臣欲告陛下缚壇久矣,第缘陛下加兵北方,犹未靖也,比至甲子,犹可数年。臣为是言,姑迟其反期耳。」蒙古主曰:「无多言!朕拔汝布衣,授之政柄,遇汝不薄,何负而为此?」命左右斥使就狱。召姚枢、王鹗、僧子聪及张柔等至,示以前书,曰:「汝等谓文统当得何罪?」枢等皆言:「人臣无将,将而必诛。」柔独疾声大言曰:「宜剐!」蒙古主曰:「汝等同辞言之。」皆曰:「当死。」文统乃伏诛,子尧并就戮。蒙古主追忆窦默之言,谓廷臣曰:「曩言王文统不可用,惟窦汉卿一人。向使更有一二人言之,朕宁不之思耶?」命召默还京师。” 五月,姚枢赴省议事。 《元史·卷五》:“五月甲申,大司农姚枢辞赴省议事,帝勉留之,命枢与左三部尚书刘肃依前商议中书省事。” ◎蒙古中统四年癸亥(公元1263年,南宋景定四年),六十三岁。 以姚枢为中书左丞,论中统政绩。 《姚枢神道碑》:“四年,拜中书左丞。”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七》:“春,正月,丙戌,蒙古以姚枢为中书左丞。” ◎至元元年甲子(公元1264年,南宋景定五年),六十四岁。 姚枢以左丞行省河东、山西。 《姚枢神道碑》:“至元之元,出省臣三,罢世侯,置牧守,迁转河东、山西、河南、山东官吏。公行省河东山西,明年而归。”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八》:“(二年)闰五月丁卯,蒙古以平章政事赵璧行省于南京,廉希宪行省于东平,姚枢行省于西京。” 按:《姚枢神道碑》与《续资治通鉴》记载时间不符。 姚枢赴上都。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七》:“六月,乙巳,蒙古主召王鹗、姚枢赴上都。窦默、僧子聪,尝偕枢等入侍,默言:「君有过举,臣当直言,都俞吁咈,古之所尚,今则不然,君曰可,臣亦以为可,君曰否,臣亦以为可,非善政也。」次日,复侍幄殿,猎者失一鹘,蒙古主怒,侍臣或从旁大声谓宜加罪,蒙古主恶其迎合,杖之,释猎者不问。既退,子聪等贺。」默曰:「非公诚结主知,安能感悟如此!」” 是年,姚枢子姚炜生。 《元史·卷一五八·姚枢》:“子炜,仕为平章政事。” 《牧庵年谱》:“是岁,今河南省左丞、文献公子炜生。” 忽必烈立至元元年。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七》:“八月,丁巳,蒙古诏改中统五年为至元元年,大赦。” 十月,宋理宗崩。太子赵禥即位,即宋度宗。 《宋史·卷四六》:“五年十月丁卯,理宗崩。受遗诏,太子即皇帝位。……十二月辛丑,诏改明年为咸淳元年。” ◎至元二年乙丑(公元1265年,南宋咸淳元年),六十五岁。 九月,召许衡于怀孟。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八》:“先是蒙古主以安图幼未更事,召许衡于怀孟,杨诚于益都,俾议中书省事。及衡至,陈时务五事……” ◎至元三年丙寅(南宋咸淳二年,公元1266年),六十六岁。 许衡以病告归。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八》:“蒙古许衡以病告,安图亲候其馆,与语良久,既还,念之不释。蒙古主谕衡曰:“安图尚幼,未更事,卿辅导之。汝有嘉谟,当先告之以达,朕将择焉。”衡对曰:“安图聪敏,且有执守,告以古人所言,悉能领解,臣不敢不尽心。但虑中有人间之则难行,外用势力纳入其中则难行。臣入省之日浅,所见如此。”蒙古主命衡五日一赴省议事。” ◎至元四年丁卯(南宋咸淳三年,公元1267年),六十七岁。 三月,姚枢拜中书左丞。 《姚枢神道碑》:“四年,拜中书左丞。”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八》:“三月,己丑,蒙古复以耶律铸为中书左丞相。安图言:「比者省官员数,平章、左丞各一员。今丞相五人,素无此例。臣等拟设二丞相,臣等蒙古人三员,惟陛下所命。」诏以安图为长,史天泽次之,其馀蒙古、汉人参用,勿令员数过多。安图又言:「内外官须用老成人,宜令儒臣姚枢等入省议事。」蒙古主曰:「此辈虽闲,犹当优养,其令入省议事。」” 九月,许衡为国子祭酒。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八》:“九月戊申,蒙古以许衡为国子祭酒。” ◎至元五年戊辰(南宋咸淳四年,公元1268年),六十八岁。 以姚枢行河南路中书省,经理屯田。 《姚枢神道碑》:“五年,用兵襄阳,立河南行省,经理屯田,以公佥省。”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九》:“冬十月,蒙古立河南等路行中书省,以参知政事阿里行中书省事。” 《牧庵年谱》:“其年用兵襄阳,辟省河南,文献佥省事。是年,建御史台。” ◎至元六年己巳(南宋咸淳五年,公元1269年),六十九岁。 ◎至元七年庚午(南宋咸淳六年,公元1270年),七十岁。 立尚书省,以许衡为中书左丞。 《续资治通鉴·卷一七九》:“春正月,蒙古立尚书省,罢制国用使司,以平章政事呼图达尔为中书左丞相,国子祭酒许衡为中书左丞,制国用使阿哈玛特平章尚书省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