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氏宗亲网

标题: 姚绍斌 [打印本页]

作者: 姚源盛    时间: 2010-3-25 11:52
标题: 姚绍斌
本帖最后由 姚源盛 于 2010-3-25 13:22 编辑 3 ]7 H1 q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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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 S5 M9 I3 s) c  `: V1 n      姚绍斌,男,苗族,1956年2月出生于湖北省鹤峰县八峰村,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系第七、八、九、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十五大代表。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少数民族优秀厂长(经理)”、“全国星火先进工作者”、“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中国乡镇企业十大新闻人物”、“湖北省劳动模范”、“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湖北省新长征突击手标兵”、“湖北省明星乡镇企业家”、“湖北‘十佳’厂长(经理、董事长)”、“全省优秀乡镇企业家”、“湖北省医药行业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在党的富民政策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姚绍斌带领八峰干部群众依靠科技,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实现了从贫困落后村到富裕文明新村、从简单手工劳动到运用高科技生产、从自给性小农经济到生产精细医药化工产品并跻身国际国内市场的大跨越,如今村里已拥有一家科技部认定的全国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八峰药化,并成为全国目前最大的氨基酸产业化、国产化基地。
作者: 姚工政    时间: 2010-3-25 13:24
苗族姚姓与汉族姚姓有什么不同吗?
作者: 姚震亭    时间: 2010-3-25 14:56
姚姓还有苗族?
作者: 姚源盛    时间: 2010-3-25 15:06
    汉族与苗族姚姓有什么不同?我想了想,应该是民风民俗不同吧!
3 B* R3 z. M7 r3 }: I) O现将苗族的民风民俗介绍如下:
$ {, w% c7 y0 ~6 \' Q- A% p2 R   1、概述 。苗族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人口:970,000人。苗族的历史悠久,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苗族没有文字,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苗族居住在高山地带,以农业为主,农作物有旱稻。包谷,荞子,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是麻,一般是自己种麻,自己纺织.苗族人民有丰富的民间口头文学,如古歌,诗歌、情歌等等。苗族也善舞蹈,芦笙舞最为流行。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分三大方言:湘西、黔东和川黔滇。1956年后,设计了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方案。由于苗族与汉族长期交往,有很大一部分苗族兼通汉语并用汉文。 苗族地区以农业为主,以狩猎为辅。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剪纸、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驰名中外。其中,苗族的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历史。苗族服饰多达一百三十多种,可以同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的服饰相媲美。苗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尤以情歌、酒歌享有盛名。芦笙是苗族最有代表性的乐器。 % p7 t+ I$ n( g6 L
   2、苗族习俗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苗族讲究真情实意,非常热情,最忌浮华与虚伪。主人路遇客人不抢走第一步,不走在前面;交谈中用敬语称呼;迎客要穿节日服装;对贵客要到寨外摆酒迎候;客人到家门,男主人要叫门,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开门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楼;宴会上以鸡、鸭待客为佳肴,尤以心、肝最贵重,要先给给客人或长者,客人则分给众人享用,次序是先长后幼。客人不要称主人“苗子”,他们喜自称“蒙”。* G) V1 ?. `. b7 j) \
  3、 苗族节庆。 踩花山是境内苗族人民的盛大传统节日,一般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初三、初六这几天举办。凡有苗族居住的各县,这几天都要立花杆,举行隆重的踩花山活动。这既是苗族男女青年谈情说爱的好时机,也是苗族人民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苗家男女老少,穿金戴银,从四面八方赶到花杆脚下,吹芦生、弹响蔑、跳脚架、耍大刀、斗牛、摔跤、斗画眉、爬花杆。 打背节流行于境内富宁县的部分地区,于每年农历正月初三到十五这几天举行,是苗族男女青年的节日。节日中,男女青年欢聚在风景优美的山坡上,当打背开始时,男的蜂拥而出,冲到自己选中的姑娘面前,一手挽住姑娘的脖子,一手蒙住姑娘的眼睛,其他小伙子去打她的背。姑娘也不甘示弱,一边大笑,一边挣扎。挣脱时,捉住小伙子,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整个场地,男追女逐,欢蹦乱跳。打累了,男女双双即各找一个地方打土电话(即用两个竹筒,中间连一长线,各在一方对着竹筒讲话、唱歌都能听见),相互倾吐蜜语衷情,以企结成伴侣。情投意合后,再告诉父母,择吉日成亲 。$ _/ `" Y4 C* E/ ~
4、苗族婚俗 苗族是一夫一妻制,男女青年婚前有传统的社交活动。如“会姑娘”就是苗族青年自由恋爱的方式。苗族的传统节日是一年一度的花山节(农历正月初五举行,又名"踩花山"),这是苗族人民最盛的节日,节日期间,身着节日盛装的男女青年欢聚对歌,表演踩鼓,跳狮子和芦笙舞,热闹非凡。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作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 G8 X& e: w+ }& p$ N. J  5、苗族服饰。 喜戴银饰是苗族姑娘的天性,她们挽发髻于头顶,戴上高约20公分左右,制作精美的银花冠,花冠前方插有6根高低不齐的银翘翅,上面大都打制着二龙戏珠图案。有的地区,银冠上除插银片外,还插高约1公尺的银牛角,角尖系彩飘,更显的高贵富丽。银冠下沿,圈挂银花带,下垂一排小银花坠,脖子上戴的银项圈有好几层,多以银片打制花和小银环连套而成。前胸戴银锁和银压领,胸前、背后戴的是银披风,下垂许多小银铃。耳环、手镯都是银制品。只有两只衣袖才呈现出以火红色为主基调的刺绣,但袖口还镶嵌着一圈较宽的银饰。苗家姑娘盛装的服饰常常有数公斤重,有的是几代人积累继承下来的。素有“花衣银装赛天仙”的美称。苗家银饰的工艺,华丽考究、巧夺天工,充分显示了苗族人民的智慧和才能。苗族的服饰各地不完全相同,男子多用布包头,身穿短衣裤,但苗族妇女的穿戴普遍比较讲究,尤其是盛装,极为精美,花饰很多,有的裙子有四十多层,故名“百褶裙”。衣裙上面绣制的各种图案,古色古香,异彩纷呈。妇女擅长纺织、刺绣、蜡染,工艺十分精湛。
- E1 q" p9 k: k" K  6、苗族饮食。 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如再加一些鲜肉和酸菜做馅,味道更为鲜美。 肉食多来自家畜、家禽饲养,四川、云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说。苗家的食用油除动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 以辣椒为主要调味品,有的地区甚至有“无辣不成菜”之说。苗族的菜肴种类繁多,常见的蔬菜有豆类、瓜类和青菜、萝卜,大部分苗族都善作豆制品。 各地苗族普遍喜食酸味菜肴,酸汤家家必备。酸汤是用米汤或豆腐水,放入瓦罐中3-5天发酵后,即可用来煮肉,煮鱼,煮菜。 苗族的食物保存,普遍采用腌制法,蔬菜、鸡、鸭、鱼、肉都喜欢腌成酸味的。苗族几乎家家都有腌制食品的坛子,统称酸坛。 苗族酿酒历史悠久,从制曲、发酵、蒸馏、勾兑、窖藏都有一套完整的工艺。日常饮料以油茶最为普遍。湘西苗族还特制有一种万花茶。酸汤也是常见的饮料。 典型食品主要有:血灌汤、辣椒骨、苗乡龟凤汤、绵菜粑、虫茶、万花茶、捣鱼、酸汤鱼等。 : \- [) n% q6 ^; P
  7、苗族建筑。 由于长期分散居住,形成了不同地区各自的特点,房屋多系木结构,以瓦、杉皮或茅草等盖顶,黔中或黔西地区有用薄石板盖顶。山区多为吊脚楼;海南岛和云南昭通等地则住长形茅草房或以树干交叉搭成的“杈杈房”;湘西一带则为石屋。 苗族多居住在山区,住房多以树栅为墙,削树皮为壁,编时为瓦,或以士善墙,竹片或木片做瓦,内分卧室、厨房和畜厩,摆设简单。部分苗族居住在坝区,住房亦有水土结构的瓦房,内分三室,左右室各设一侧门,中室设大门,亦即正门。在部分苗族中,正门一般不得随便出入,凡家中遇有婚丧嫁娶或祭把等活动,方能由正门出入。 & P* C+ a  E1 c# u" w
  8、苗族禁忌。 在苗族人家做客,切记不能去夹鸡头吃。客人一般也不能夹鸡肝、鸡杂和鸡腿,鸡胆、鸡杂要敬老年妇女,鸡腿则是留给小孩的。当你离开苗族主人家时,一定要有礼貌地说声“哇周”,意为“谢谢”,感谢苗家对你的盛情款待。 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疯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 禁杀狗、打狗,不吃狗肉;不能坐苗家祖先神位的地方,火炕上三角架不能用脚踩;不许在家或夜间吹口哨;不能拍了灰吃火烤的糍耙;嬉闹时不许用带捆苗家人;遇门上悬挂草帽、树枝或婚丧祭日,不要进屋;路遇新婚夫妇,不要从中间穿过等。 苗族的宗教信仰主要是原始宗教,重视拜山神、树神、猎神、雨神、火神等自然神祝,遇有暴风骤雨,要烧黄腊祭鬼;小孩生病,要拜献石头神;大人生病,要杀猪祭水井神,并取“灵水”治病;家有不幸,要“做牛鬼”,即“推牛还愿”,祈求神灵保佑。相信财神,并有“开财门祭”,祭瞬钉一方尺红布于门上,魔公呛咒,杀鸡献祭,以示求财。祖先崇拜在苗族中也很盛行,最大的祭祖节日是每年秋后的“西松”节;平时家人遇到认为不吉利的事,或做恶梦等,要杀鸡祭祖,并请魔公呛咒转达子孙对祖先神灵的祈求。部分苗族也信仰道教。祟奉观音、关帝、天王菩萨和盘瓢等神。有的苗族称巫师为“白马”,有的称为“昂”,有的称为“宛能”,昭通部分苗族称为“波摩”。“波摩”曾有用汉文书写、读士音的经书。近百年来,基督教、天主教传人云南苗族地区,并在昭通、楚雄、曲靖等地分别成立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演中分会(在富民)、基督教布道公会(在禄丰)、西南基督教联合会(在元谋)、西差会的内地会(在武定)以及石门坎教堂等教会组织,致使部分苗族信奉基督教和天主教。
作者: 姚源盛    时间: 2010-3-25 15:17
湖南新晃、湖北宣恩、恩施等地还有侗族姚姓呢!:lol
作者: 姚广南    时间: 2010-3-28 12:38
本帖最后由 姚广南 于 2010-4-2 15: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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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7 n, F0 K; w. d& G5 K  q# `, `广西桂平市的车模,震惊世界!

桂平 模特!.jpg (171.91 KB, 下载次数: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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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卿芳    时间: 2010-3-28 16:05
1# 姚源盛
作者: 洛阳姚孝民    时间: 2010-3-28 18:45
姚源盛知识很广。学习!
作者: 姚源盛    时间: 2010-3-28 23:23
本帖最后由 姚源盛 于 2010-3-28 23:54 编辑 . ]  o6 S9 t3 s  o: 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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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督促我加强学习!同时受姚门女婿汪先生之托将有关民族之事向各位宗亲解释一下,以免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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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 J: U2 ]- R     民族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民族属于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历史范畴,不是在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当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时期才产生的。同样,随着社会的发展,到了一定的历史时期,民族就会消亡。民族形成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民族语言、民族心理、民族精神、民族经济和生活,即民族文化、民族特征形成的过程。民族形成之后,各民族在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的过程中,共同性必然越来越多,差异性越来越小,民族同化民族融合的因素也就逐渐增加,最终达到民族差别的消失,即民族融合的实现,人类又恢复到无民族差别的状态。但这不是恢复到史前史期那种无民族差别的状态,而是在高级形态上的恢复和发展。   , @8 k$ s, v# J& Y0 C
   民族同化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因受另一民族影响而丧失了本民族的特征,接受其他民族的特征,变成其他民族的一部分的社会现象和社会过程。根据民族同化的原因、手段、过程、性质,分为强迫同化和自然同化两种类型。强迫同化,是指丧失本民族的特征,接受其他民族文化和特征的变化过程,是用强制手段,即凭借暴力和特权来实现的社会现象。自然同化,是指各民族在长期交往和相处中,互相影响,如生产劳动、生活方式、文化习俗、审美意识等等都极其自然的发生变化,甚至改变了本民族的特征,在自愿选择、自然适应的过程中变成了另一个民族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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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成分确定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保障我国公民正确表达民族成份的权利,做好民族成份填报工作,国家民委、国务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联合于 1990年 5月 10日下发了《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规定》对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问题作了如下规定+ ~1 t; `! d8 F, \$ x
1 、确定公民的民族成份必须以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族称为准,不得以国家未确定的族称为自己的民族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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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者母的民族成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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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经公证部门公证确认收养关系的),其民族成份在不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可由本人决定,年满二十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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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双方原来的子女如系幼儿,其民族成份在十八周岁以前由母亲和继父、或父亲和继母商定;双方原来的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的,不改变原来的民族成分。 % ~- N6 e- i- x0 c+ C
5 、不同民族的成年人之间发生的收养关系、婚姻关系,不改变各自的民族成份。4 a. Q3 h% T* R% L$ Q: w; |
6 、原来已确定为某一少数民族成份的,不得随意变更为其他民族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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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姓少数民族的形成:姚姓乃黄帝后裔,本为汉族,由于历史变迁等原因姚姓迁入某少数民族集聚地居住,入乡随俗,或与该民族通婚等,经过漫长岁月逐渐与该民族同化,再加上我国设立民族自治地方的要求,更重要的是我国对少数民族有优待政策(如生育、升学等均有照顾),一些姚姓可据《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登记为某少数民族,由于具有一定的选择性或地域性,有同胞兄弟姐妹分属不同民族的情况!这在大汉族地区的宗亲看来可能是件很奇怪的事!所以说姚姓不一定都是汉族!:lol

作者: 姚工政    时间: 2010-3-29 15:30
羌族一支姚姓还建立了后秦帝国呢!
作者: 姚工政    时间: 2010-3-29 15:32
后秦帝国由羌族姚苌所建。都长安(今陕西西安)。盛时控有今陕西、甘肃、宁夏及山西、河南的一部分。历三主,共三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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