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如何成为粮食市场交易主体 ( a' ^) E, ]( k2 r 文·王一鸣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 农产品的流通是农业实践及理论中一直探讨的核心问题。2004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和国务院17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这两份重要文件,使粮改朝着市场化的方向迈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步。在消除束缚新型市场主体成长的体制和政策障碍的形势下,经营主体开放、粮食价格市场化预计将形成新的粮食市场结构。那么,未来形成的市场结构是否最优的结构(即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粮食安全),粮食流通的改革能否使得我国粮食市场包括生产、流通等环节真正地良性运行起来呢? ; }, {% S- R$ F0 A. }* p- n U 长期以来,我国粮食购销体系模式甚至包括现有改革后模式存在严重的缺陷,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其关键症结是把作为粮食生产者的农民排除在粮食流通市场之外。在传统模式里,农民种植出来的粮食是由国有粮食部门进行统购统销,是计划经济性质的;在最新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后,虽然粮食流通领域允许和鼓励私人企业参与粮食流通,但由于粮食经营企业在与单个农民家庭进行粮食交易或博弈上,具有资金、仓储、信息、风险控制等各方面的优势,通常来说普通农户家庭在粮食定价权上缺乏和对方讨价还价的能力,要不是国家施行在粮食价低时进行托市收购机制的话,那么农民处境就会更加被动。 4 g2 L, p7 H5 y+ B4 n9 S5 B1 h: d 长期以来农民丰产而不增收,传统粮食购销体系模式甚至包括现有改革后模式将农民排除在粮食流通市场之外,这些问题的症结又在哪里呢?我认为,症结在于农民仓储资产不足或仓储市场的缺失。由于沿用传统落后的储粮方法以及设备简陋,粮食损失浪费现象十分严重,据专家测算,我国农村储粮损耗每年都要在3.8%~7.4%,若按5%计算,去年全国粮食总产4900亿公斤,农户自储60%,就要浪费150亿公斤,相当于2000万亩中等良田的总产量,可供8000多万人吃一年。因此,虽然把粮食暂时储存起来等到淡季时出售将获得更大的收益,但农户家庭由于仓储资产不足及农村仓储市场的缺失,他们也只得放弃似乎有报酬的库存投资,将具有较高未来预期收益的粮食兑换成现金资产。 加上近年中央政府为了维护农民利益和稳定粮价,采取了对粮食实施托市的举措,因此农户必然将粮食快速抛售到市场,根本没有充当市场参与角色的动力,从而在交易策略上农民表现出非最优行为。从总体上来看,这种次优行为导致了农户家庭的福利损失。另一方面,从国家层面上,代价也是较大的,因为由于粮食生产的特性政府每年都要进行强力托市操作(只要将实施托市政策列为手段的话)以维持粮价在收割时段的暂时稳定,势必将需要花费大量的财政收入来补贴这一过程。这里还不必说此过程中可能存在操作失误、腐败等诸多问题。另外,这也强烈表现出国家干预市场的痕迹,不利于粮食市场流通的真正成熟与发展。 5 M; c5 {9 A" S$ t1 n( H W 农户这种次优交易策略或放弃粮食市场参与权是一种普遍现象,它不仅仅是某一家两户的个别行为,而且也是长期以来的现象。我们认为,对农村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应该注重作为粮食生产者的农民参与市场,提升农民在粮食价格上的话语权,而过去的粮食市场几乎忽略了这个问题。 我们建议建立具有高度信誉、管理水平高的新型粮食公共仓储企业或机构,然后通过它将粮食储存的传统形式转变为粮食储存的标准仓单化,以及同时创建一个相对应的仓单交易辅助平台;仓单对应于粮食,也即实物证券符号化。另外,在标准仓单体制基础上辅助创建一个仓单交易平台,比如现场交易大厅或网上电子交易大厅,实现粮食交易集中进行,以利于形成粮食市场化价格。 7 h% l7 w# q' t) |: `$ d: ^; W8 u 我们的模式有别于已有的国内外仓储模式,主要在于:①仓单是标准化设计并且无记名性,包括标明质量等级、入库时间等,数量是百斤的倍数,这样可以大大增强粮食的流动性;②同时建立一个仓单交易平台、设计一套仓单交易机制;③在未来条件时机成熟时考虑与粮食期货对接,形成粮食的现货与期货两市场之间协调互动发展,更加有利于粮食当前价格与远期价格密切关联,实现稳定粮食价格功能。 对于整个仓单体系,通过标准仓单形式涉及诸多方面的参与者,这些参与主体包括仓储企业、农户、粮食加工企业、金融机构、政府等。系统里各参与主体间关系如图所示: & m( h" a) J, \2 a) P8 b/ u) X' M7 Y (1)仓储机构或企业 ' a3 Q3 Y1 K/ X2 Y) y! C 仓储企业主要提供仓储、交易平台、质押物(动产)托管等相关的物流服务。仓储企业以合同的形式在一定期限内提供客户(农户、粮食加工商)所需仓储以及相关的全部或部分物流服务;同时仓储企业在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中,向银行提供质押仓单的信息。仓储企业的优势和价值表现在成本价值、服务价值、风险规避价值、社会效益四个方面。 ! j1 y d( X" r8 g; i7 [* A$ c% D. | (2)农户家庭 ; r. W9 e2 x# G# L8 ^* | 在新型框架下,农户可将剩余根据仓储规章或标准的要求存入仓库,获取仓储企业的无记名标准化仓单作为存入粮食的凭证。从广义上来讲,这一操作已经提高农户收入或财富价值。最明显的好处是,一方面,在农业生产和产品升级上急需资金支持的时候,农户在以往可用来贷款的质押品较少甚至是缺乏,现在具有很强流动性的标准化仓单对于银行来说是质量良好的贷款质押品,从而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金融问题;另一方面,在传统粮食交易方式中农户处于价格被动地位,仓单系统建立后,农户可以在价格不满意时期将粮食托管存放于仓储机构,在任意时点上进行买卖仓单,以获取时间价值和价差收益,摆脱以往受无法跨季节销售的制约。 7 n* [+ Q- c- a# S 其实,最重要的,是改变我国长期以来粮食购销体系模式(甚至包括现有改革后模式)里,把作为粮食生产者的农民排除在粮食流通市场之外的状况,现在使得农民能够有渠道和更大的空间来参与市场,从而分享市场交易里带来的好处。 7 `2 t, P J& b. c! K S (3)粮食加工商 粮食加工企业以往做法是在粮食收割季节里,从农民那里收购粮食,储存在自建的仓库里,可即便如此,也因库存有限而仅能供短期加工之用,过后则只能从粮食中间商那里购买所需加工原料。这里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二是粮食供给方(农户)相对分散,以往传统采购主要通过粮食中间商,有时供给严重缺乏甚至需要进口,自己很难控制这里的价格和供应风险标准仓单系统建立后,粮食加工商一是可以利用暂时未用的原材料存入公共仓储系统中的仓储企业,得到仓单后向银行质押贷款,从而解决资金困难的问题;二是在标准仓单系统中,粮食加工企业可以直接从农户手中购入仓单,然后从仓储机构统一运输,不仅免去粮食中间商的中间费,而且也降低运输成本,同时原材料得到仓储机构的保证避免了各种风险。 ( M$ z' c4 d4 o$ n (4)银行机构 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可以借助农户或粮食加工企业的仓单实行质押或抵押对他们进行放贷。标准化后的仓单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存货的可获得性与质量由仓储机构市场信誉,以及监管与资格认证机构来保证,同时在得到贷款前,存货还必须由仓储机构申请保险。在价格方面,现阶段还有政府托市收购的手段,存货价值不会有大幅度降低。因此,使用标准仓单质押贷款对于银行来说几乎是没有什么风险。农村金融市场改革是当前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在农村引入多层次的金融机构是正在积极推行的做法。 j& J$ I$ N3 y P9 D w" i (5)政府或中央粮食储备部门 目前,我国主要依靠中央粮食储备公司(简称中储粮)进行粮食购销库存来保证实现“三个维护”的目标。中储粮一家每年在粮食市场上交易量已经高达40%,对粮食市场产生主导性作用,比较有利于实现上述目标,已经产生较为积极的意义,但从经济角度来讲,成本是巨大的。 首先,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大量的存粮仓库、设备、生产和管理人员,这里就发生巨大的必要成本,此后还要定期维护更新以及行政管理等成本;其次,它占有绝对的交易量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不可避免产生垄断行为,对市场机制产生一定的破坏作用。 虽然当前实施的托市目的是给出一个市场最低收购价格,从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在涨价时实行顺价销售,暂且不说这些做法多少有统购统销的意味。从政府高层对市场的认识、分析、决策、以及到中储粮执行要经历一系列过程,必然产生时滞效应,更不用说对市场运行认识不足产生决策有偏。 u1 E' W1 \5 E A 新型仓单系统可为减少政府部门在农业市场化中的干预,降低政府调控市场的成本而开辟一条道路。引入仓单系统后,除了中储粮等粮食流通企业外,大量的农户和粮食加工商将参与市场交易。我们根据经济学理论知道,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和数量无限扩大化将会使市场竞争趋向完全,减少社会福利损失;在形成良性市场机制后,粮食的市场价格在一般情况下就会根据供求关系市场法则自动调节,并不需要政府如以前一样进行经常性干预,只是在市场里出现失灵状况时进场适度干预。 " I9 L' p& c, l( N. _. A 另外,中央和地方政府也可以将从农民那里收购的粮食存入公共仓储企业里,以标准仓单形式持有国家储备粮,或者直接从市场上或农民手中购买仓单;即等同于将国家储备粮库存于自建专门粮库的传统形式,转存于公共仓储企业里。政府通过持有仓单就可实现粮食安全的目标,在必要时(如出现异常波动等)可以进场交易仓单而实现宏观调控操作。由于仓储机构负责现货存货的储存和处理,利用这些仓储的仓储能力,还可以大大地降低国家储粮的成本。 总之,除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外,至少还有几个好处:①可以减少人力成本和储存成本;②增加了储备粮的流动属性,必要时可以用来抵押融资;③减少在平抑价格操作时二次出入库手续,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因此,可以说能够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6)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与仓储企业合作,每一张保单的生成,都默示强制性参加存货财产保险。由于仓单在客户手中的风险测量困难,排除道德风险的成本很高,保险公司出于效益的考虑,在仓单系统建立初期,很可能只对存货在仓储机构发成的火灾、盗窃、以及由仓储机构的过失引发的风险进行承保。保险公司为降低赔付率,可以联合监管与资格认证机构,定期对仓储机构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同时,保险公司也将为仓储机构承保其仓储设施等其他资产,为其提供财产保险。 7 q) E1 A" k5 r; g (7)监管与资格认证机构 ) U7 |& U( a9 M* i$ d 监管与资格认证机构是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建立。该机构对申请从事标准仓单系统的仓储机构的信用、仓储能力和管理能力等作一完整评估。评估之后,监管与资格认证机构做出是否给予加工商资格认证的决定,如果给予特许权,向该仓储机构颁发特许经营权证书,准许这些证书持有者对第三方开展标准化仓单业务。在日常监管过程中,监管与资格认证机构主要是确保仓储机构合规作业,确保仓单与实物对应,确定和监控仓储企业经营的财务风险指标,还包括对仓储管理水平、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等。最终目的是降低仓储服务需求方监督成本,提高他们的信心。 9 q, O0 O+ M; N/ j D9 f (8)试点运行 该公共仓储业模式至少可以先在粮食主产区(东北、河南、湖南、江西等)进行试点运行,比如黑龙江三江平原地区每户农民家庭耕种几十至上百亩作物。我们在七星农场里看到农户的良田一望无际,地里长着绿油油的水稻和大豆。到了收割期,每家将都面临着巨大的仓储和销售压力。 # v7 {9 V! g5 ]# P; q 目前,像中粮集团和益海嘉里全产业链经营的大企业进入东北等部分粮产地区,它们囊括了从田间到餐桌的生产加工和运输环节,实现从产地收购后经过自有物流直达销售区减少运输和中转环节。他们试图以订单农业的形式,将大量稻田变成各自的专属原粮种植基地。这种“公司+农户”模式,确实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销售问题,同时有能力组织培养出我国优质大米的国际品牌和市场竞争力。然而,他们经营模式在形成规模经济和品牌同时,也导致更大的垄断性和削弱农民作为生产者的市场议价能力。因此,也并不排除我们标准仓单化仓储机构和市场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 B% H* J' I& c 目前,虽然缺少适宜仓单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但我们可以克服这些缺陷,促进该领域法律法规的健全和政策环境的改善。在仓单系统的运行过程中,会有一些问题需要克服。长期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银行所采用的方法,以及政府支持,特别是政府在鼓励和解决私人部门竞争性存储服务发展方面所作的努力。 6 Y0 ?0 U6 n( h; y) u+ f/ a" v7 [: a 农户家庭在粮食收割后不久几乎一致地抛售给粮食中介企业或市场,这是一种明智但是次优的交易策略。这种放弃粮食市场参与权和定价权的行为是一种普遍现象,也是一种上千年来的长期现象。在人类发展到现代化的今天,尤其当前中央政府将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首要国策以及目前正在着力新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今天,需要我们对这一问题寻找有效的解决方法,至少是值得认真探索和思考的时候了。 3 J#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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