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让制研究 ——兼论原始政治的一些问题 王汉昌 古今史家对尧舜“禅让”谈论得很多,但今天仍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问题。 对禅让制的一种最新也是最古老的解释,是把它说成选贤让位制度,认为尧舜的品德高尚得不得了,他们选贤让位的作法为历代选官和我们今天选拔干部树立了榜样,大家应当努力学习[1]。 这是对禅让制的一种误解。禅让是让位的意思。但我们不能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它,而应当分析那个时代选举继承人的做法,从中得出比较接近实际情况的结论。很多同志已经讲过禅让制就是我国上古时代的原始民主选举制,但缺乏具体的科学的分析,本文试图在这方面作一些努力,希望得到同行师友的指教。 一条基本原则 根据摩尔根的研究,原始民主选举制有一条“一致同意才能决定”,“才能生效”的基本法则。他说,在易洛魁人的氏族社会里, 所有的公共问题必须得到全体首领的一致同意才能决定,每一项公共法令也只有得到全体首领的一致同意才能生效。这是联盟的一项基本法则。他们采取了一种方法,用不着投票就可以确定大会成员的意见。此外,他们完全不知道会议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他们在大会上是以部落为单位来表决的,在作出决议时,每一个部落的首领们必须代表一个统一的意见。[2] 恩格斯也强调说,易洛魁人的“联盟议事会的一切决议,须经全体一致通过”;“必须一致赞成,决议才算有效”[3]。易洛魁人处在母系氏族社会发展阶段。在已经进入父系氏族社会的古罗马氏族社会,“除了已经完成向父权制的过渡这一点以外,都完全是易洛魁氏族的权利与义务的再版”[4]。 中国尧舜禹时代的情形如何?据《尚书》、《孟子》等古籍记载,当时决定部落联盟首长的办法是实行民主选举。《尚书》中有“四岳”一词,《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四岳谓四方诸侯”,实际上是四方部落酋长;帝尧“咨四岳”,就是部落联盟首长尧召集所属部落酋长们开会议事。 关于选举尧的继承人的程序《尚书·尧典》记载: 帝曰:“畴,咨,若时登庸?”放齐曰:“胤子朱,启明。”帝曰:“吁!嚚讼,可乎?” 帝曰:“畴,咨,若予采?”兜曰:“都,共工。方鸠僝功。”帝曰“吁!静言庸违,象恭滔天。” 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巽朕位?”岳曰:“丕德忝帝位。”曰:“明明扬侧陋。”师锡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帝曰:“俞!予闻,如何?”岳曰:“瞽子,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不格奸。”帝曰:“我其试哉!” 选鲧治水的情形与选举继承人类似: 帝曰:“咨!四岳,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浩浩滔天。下民其咨,有能俾?”佥曰:“於!鲧哉。”帝曰:“吁!咈哉,方命圮族。”岳曰:“异哉,试可乃已。”帝曰:“往!钦哉。”[5] 选鲧治水这一条是大家熟悉的,但一般只解释一个大意,忽略了细节。我们这里试着把它翻译成现代汉语: 尧说:“唉!四岳啊,浩浩荡荡的洪水漫天遍野,包围了山陵,百姓忧苦,有谁能够平息呢?”大家都说:“喂!我们都赞成举鲧。”尧说:“唉!不行啊,他会违抗命令,危害邦族的。”四岳说:“我们的意见不同,还是让他试试吧。”尧说:“好,你去吧,可要谨慎地干啊。” 这些记载反映了如下的事实: 第一,继承人的问题由部落联盟酋长在联盟议事会上提出来,但提名一般不由他而由别的酋长提出。 第二,被提名不一定获得通过,联盟首长可以反对酋长们的意见;酋长们也可以反对联盟酋长的意见。 第三,最关键的,是只有一致同意才能做出决定。选举舜作尧的继承人和派鲧去治水,都是在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决定的。 上述过程,可以说贯穿着彻底的民主精神,和易洛魁人、古希腊古罗马氏族社会实行的“一致同意”原则基本相同,而和古今选贤让位说有原则区别。但从目前掌握的材料来看,《尚书·尧典》所描述的上述原始民主选举制,大约只存在于尧舜以前的三皇五帝时代。从舜传禹开始,情况就有些不同了。 一个明显的变化,是四岳作用的下降。禹被决定为舜的继承人的过程,《尚书》里没讲。《尚书》只说他当了“司空”: 舜曰:“咨!四岳。有能奋庸熙帝之载,使宅百揆,亮采惠畴?”佥曰:“伯禹作司空。”帝曰:“俞!咨禹,汝平水土,帷时懋哉!” 这里还可以看到四岳起作用的记载。“司空”一词,和下文将要出现的“司徒”、“纳言”,都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官名,是后人的附会。 禹被定为舜的继承人,见于《孟子·万章》: 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 这儿已经没有四岳起作用的记载了。 《史记·夏本纪》也只有“帝舜荐禹于天为嗣”一句话。 什么叫“荐禹于天”?还不是他自己说了算,他不再征求四岳的意见了,他要自己作主把禹当成自己的继承人。当然,这儿有一个禹治水成功,威信很高,多次受到赞扬,似乎无需再征求意见了的因素。但不管怎样,毕竟在程序上与以前不同了。后来,禹如法炮制,“以天下授益”。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关于四岳的记载了。 舜当部落联盟首长时,四岳作用的下降,还可以从决定九个人的职位一事看出来。当时共决定了二十二人的职位,《尚书·尧典》中记载了其中九人,即:禹为司空,弃为后稷,契为司徒,皋陶为士,垂为百工,益为虞官,伯夷为秩宗,夔为典乐,龙为纳言。这九人中,舜只就禹、垂、益、伯夷四人的职位征求了四岳的意见。其余五人的职位,都是舜一人拍板,一句话拍板,不管四岳同意不同意。 这就是说,个人权力开始出现了,部落联盟酋长开始有了一些特殊的地位,并依仗这些特殊地位来扩充自己的势力。四岳的消声匿迹,说明尧舜禹时代的原始民主选举制,正在跨越“一致同意”的原则,说明到了那个时代,“我们就走到文明时代的门槛了”[6]。 家庭形态问题 在本世纪三、四十年代,郭沫若、翦伯赞、吕振羽曾提出这样一种看法:尧舜禹时代处在母系氏族社会发展阶段;尧不把酋长职位传给儿子丹朱而传给舜,舜不把酋长职位传给儿子商均而传给禹,不是由于尧舜大公无私,也不是因为丹朱、商均是不肖之子,而是因为丹朱、商均分别属于他们生母所在的氏族;因此,当时的选举,通常是死亡酋长的兄弟或他们的姐妹的儿子,即同一氏族的男性成员当选[7]。 这些观点,现在谈论得少了[8],很多同志的意见,是把发展阶段提前到父系氏族社会。还有提前更多的,认为夏代以前就已经出现了阶级,形成了国家[9]。 究竟如何看待尧舜禹时代的家庭形态呢? 说明那个时代处在母系氏族社会的材料是不少的。如: “赤龙与庆都(尧母)合婚有娠而生尧”[10]; 舜母“见大虹,意感而生舜于姚虚,故姓姚氏”[11]; 禹母“见流星贯昂,梦接意感,又吞神珠……而生禹”[12]。 尧舜禹都是母亲和某种神秘的东西交感而生的,“知有母而不知有父”,这是母系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 二千多年前的屈原也看出了其中的一些奥妙,指出: “闵蛇匹合,厥身是继。”[13]闵妃寻找配偶,是为了她的血统有继承人。 “女歧无合,夫焉取九子?”[14]女歧没有丈夫,她为什么生了九个儿子? 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他的家在哪儿?据《尚书》记载,他的家就在他妻子所在的涂山氏那里。“予娶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弗子,帷荒度土功。”辛壬癸甲指四天,子当为字,抚问之意,就是说,与涂山女结婚后三天,他就走了,启生下来也没去照看,一直忙着治水。 但也有说明当时是父系氏族社会的材料。如: 《尚书·尧典》:“瞽子,父顽。”是说舜是瞽瞍的儿子,其父心术不正。 《孟子·万章》:尧之子“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 《史记·夏本纪》:“禹之父曰鲧,鳐之父曰帝颛顼。” 这里,关于禹和启的出生问题,很值得注意。据《山海经》和《初学记》上说:“鲧死三岁不腐,剖之以吴刀”,“是用出禹”。 启的出生,除前引《尚书》所说“启呱呱而泣”的记载外,还有一种说法,据说,禹为了治水,必须打通辕山,他化为一只大熊凿山开路,涂山女送饭来,“见禹方作熊,惭而去。至崇高山下,化为石,方生启。禹曰:‘归我子!’石破北方而生启”[15]。 这些神话传说很怪诞,但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一些古代社会演进的痕迹。禹从其父鲧肚子里生出来,可以看作是要求父系代替母系的反映。按照母系的习惯,启当然应该留在涂山女的氏族。但禹不干,他要把儿子争夺过来。石破生启,禹得到启,说明父权制的胜利。涂山女失败了,她化作石,作为母权制失败的象征留在那里。 是母系?还是父系?单凭这些材料本身难以判断。倒是老一辈史学家把家庭形态和原始民主选举结合起来的做法,给我们打开了思路。恩格斯说: 如果说在希腊人中间,在父权制统治下,巴赛勒斯的职位通常是传给儿子或儿子中的一个,那么这仅仅证明,儿子们在这里可能指望通过人民选举而获得继承权,但决不是说不经过人民选举就承认继承合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易洛魁人和希腊人中间所看到的,是氏族内部的特殊的显贵家庭的最初萌芽,而在希腊人那里,还是未来的世袭元首或君主的最初萌芽。因此,可以推想希腊人的巴赛勒斯,正像罗马的“王”(勒克斯)一样,必须是或有由人民选举的,或者为人民的公认的机关——议事会或人民大会——所认可的[16]。 根据恩格斯的这段话,联系母系氏族社会的情况和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情况,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父系阶段的原始民主选举和母系的不同,是后者没有世袭的因素;和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不同,是它虽然开始父传子了,但必须得到议事会或人民大会的认可,而阶级社会里的世袭制则完全不需要这种认可。 这样看来,郭老、翦老、吕老三四十年代认为尧舜禹时代属于母系社会的观点仍然是有道理的。当时已经知道父子关系而不传子,不说明是父系而说明正处在母系社会的末期——对偶婚阶段。 对偶婚最基本的特征主要有两点: (一)“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他对于这个女子来说也是她的许多丈夫中的一个主夫。”[17] (二)“除了生身的母亲以外,它又确立了确实的生身的父亲。”[18] 《史记·夏本纪》中关于“元妃”的记载,可以说明第一个特征。“禹之元妃,涂山氏女。”也就是涂山女是禹的主妻。传说中的舜、象兄弟和娥皇、女英姐妹,“眩弟并淫,危害厥兄”[19],“娥皇为后,女英为妃”[20]。也可以解释为舜是娥皇的主夫,娥皇是舜的主妻。 主夫主妻的确立,是确认生身父亲的前提。两性关系相对稳定了,主夫当然就是其主妻所生子女的父亲。当然,传说中的尧之子丹朱、舜之子商均,也可能是他们的母亲和其次要之夫生出来的,但这种“误差”可以忽略不计。因为,一个人生下来后,他所遇到的是已经存在的家庭关系,在这种家庭关系中,一个女人所生的儿子,他的父亲只能是女人的主夫,社会承认这一点而不过问其他。 我国父系氏族社会出现的时间,应当划在禹与启之间。禹本身没有传子[21],但当时已经出现了许多父系大家族,这是拥护世袭制的力量,他们把启推举出来,是因为启是“吾君之子”[22]。《孟子·万章》上说,“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史记·夏本纪》说,“诸侯皆去益而朝启”,和希腊氏族社会用举手或欢呼表示通过的作法类似[23],这不正是父系社会父传子又必须得到议事会或人民大会认可的反映吗? 说尧舜禹时代是母系社会,那为什么男子当联盟首长呢?这个问题,我想肯定与血族复仇有关。其实,典型的原始氏族社会就是母系社会。“古代血仇的习俗……开始于氏族。”[24]在那个时代,人们为了维系母族、扩大地盘和抗拒异族的侵入便成为很自然的事情,这就必然引起摩擦和斗争。在易洛魁人那里,甚至语言的不同也成为“引起土著相互间不断斗争的有力因素”[25];而打起仗来,“总是男子从事于战争”[20],成年男子生理上的特点使然。男人不像女人那样怀孕、生孩子,他们由领导战争进而当选为酋长、联盟首长,酋长、联盟首长这些“父亲式”的职位也由“男性成员递补”,就成为很自然的事情。 关于原始政治 《政治学研究》1985年第3期发表了张克明同志讨论原始政治的文章。我同意张文原始社会存在政治现象或原始政治的结论。按照我的想法,我们讲到了原始民主选举制,也就讲到了原始政治。选举是政治,原始社会的选举也是政治;前文讲到决定部落联盟首长继承人的过程,也就是当时的一个具体的政治活动过程。 张文根据大量的历史文献写成,引用了不少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读来很受启发。我这里不想从概念上多讲,仅就《尚书·尧典》中所见尧舜禹时代的政治现象作一些考察。在《尧典》里,除了原始民主选举的政治以外,至少还说到下面一些政治现象: (一)尧舜禹时代存在一个由部落联盟首长和“四岳”组成的联盟议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 (二)部落联盟酋长是当时的正式领袖,他负责处理日常公共事务,召集所属部落酋长们开会,领导祭祀宗庙和社稷,代表整个联盟说话,受到人民发自内心的尊敬。 (三)惩罚“四凶”:“流共工于幽州,放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 (四)“五刑有服”。服者,用也。看来是把流传的习惯法加以整理。解释成“制定五刑”似乎不妥。 (五)设置管理民政、农业、司法、宗法等项事务的“官职”。 因为尧舜禹时代还不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所以上述政治现象都不带有阶级斗争的性质。“政治就是阶级斗争”,不等于说政治只能是阶级斗争;更不等于说只有阶级斗争是政治,别的一些现象就不能成为政治,阶级斗争是政治,管理国家大事也是政治。管理阶级社会的国家大事是政治,管理原始社会部落及部落联盟的大事也应当是政治。在阶级社会里,当然最大的事是阶级斗争,但生产管理的事也不小。在原始社会里,选举,部落联盟会议及其下属的各类“官职”,惩罚给公共事业带来巨大损失的人(鲧),对付外来侵扰,都是大事,都应当是政治现象。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一个社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并必然会在这个基础上树立起相应的政治、法律和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我们上面列举的那些构成我国原始社会上层建筑的东西,不是政治现象又是什么呢?我们今天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还认识得不够具体,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阶级和国家要消亡。如果阶级斗争以外没有政治现象,那末,未来共产主义社会还存不存在政治? 研究尧舜禹时代的最大困难是缺乏材料。考古发掘呢,至今连夏代都还没有地下的文字记载出土,所以古书上的传说得不到印证。但有一点大家公认:尧舜禹时代和夏代在时间上是紧相连着的,它大致应当存在于公元前2200—公元前2100年左右。这一时期,尧舜禹活动的中心地区——河南洛阳到郑州一带——的出土物,正是龙山文化的中期[28]。主要遗址是洛阳王湾第二期文化和后冈第二期文化。出土物,拿后冈来说,有:石斧、石、石簇、骨凿、骨簇、骨铲、鱼镖、光面黑陶、光面灰陶以及压纹、画纹、镟纹、绳纹、席纹、方格陶片,等等,都是龙山文化中常见的遗物。 从这些生产工具中,我们可知尧舜禹处在新石器时代,当时的主要生产活动是农业生产。传说中的治水,不管怎么个治法,显然都与农业生产有密切关系。凿井技术也是在这个时期发明的,“伯益作井”[29],后冈二期文化中发现的圆形井是有力的证明[30]。伯益是与禹同时代的人,曾佐禹治水,为古代农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当时还没有金属工具,新石器意味着不可能产生较大数量的剩余劳动,人们只能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大家都是平等的,连大禹治水也带头干,“身执耒臿,以为民先”[31]。这一切,不就是原始政治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吗? 注释: [1]最近几年出版的一些讲选贤纳贤故事的小册子,大都是这么说的。 [2]摩尔根:《古代社会》(上),第135页。 [3][4][6][16][17][18][23]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92、120、162、103~104、43、52、103页。 [5]《尚书·尧典》。 [7]见郭著《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翦著《中国史纲》(第一卷)、吕著《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解放后,他们的观点有些变化,如郭老主编的《中国史稿》已把尧舜禹时代提前到父系。但三书是公认的史学名著,至今仍然具有代表性,应当学习和讨论。 [8]白寿彝主编的《中国通史纲要》似乎还持类似的看法。该书说,禹、契、弃是同时代的人,都有神奇的诞生经历,他们“作为神的儿子,实际上反映了母系氏族社会只知有母不知有父的状况”(见该书50~52页)。 [9]见田昌五:《古代社会形态研究》,第184页。这种说法,在迄今连夏代尚无地下的文字记载发掘出来的情况下,是太过头了,笔者将另有文章讨论。 [10][12]《太平御览》卷八十,皇王部五;卷八十二,皇王部七。 [11]《初学纪》卷九,帝王部。 [13][14][19]《楚辞·天问》。 [15]《汉书·武帝纪》师古注引《淮南子》。 [20]刘向:《列女传·有虞二妃》。 [21]禹先选皋陶作继承人,皋陶先禹而死,禹又“荐益于天”,七年后禹崩。 [22]《孟子·万章》。 [24][25][26][27]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第81、119、34、79页。 [28]尹达:《新石器时代》,第75页。 [29]《世本·作篇》。 [30]《洛阳矬李遗址试掘简报》,《考古》1978年第1期。 [31]《韩非子·五蠹》。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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