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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所谓舜的“腐败” [打印本页]
作者: 闽南姚斌 时间: 2014-3-26 15:04
标题: 所谓舜的“腐败”
所谓舜的“腐败”
晁福林
学者们过去多强调历史认识论就是将所论析的历史事件或人物提到一定的历史背景下来分析,这种观点虽然是正确的,但并不全面。历史认识论除此之外,即除了历史事件及人物等客体之外,还应当包括另外一个方面的内容,即历史研究的主体,也就是研究者本人的观念、水平也具有重要意义。就历史研究的主体来说,除了学识水平、分析能力以外,还必须具有对于研究对象的敬意,即尊重历史、对于历史有充分的理解。这种研究态度可以说是历史认识论的核心内容,唯有如此才能正确摆放历史研究的主体与客体的位置,处理两者的关系。
我们再来研究孟子的相关分析。
首先,孟子认为舜让皋陶将犯罪的“瞽叟”抓起来和舜帮助“瞽叟”逃走避祸皆为天经地义的事情。汉儒赵岐谓“孟子之言,揆圣意也”(《孟子正义》卷二十七)。宋儒朱熹亦谓孟子是在“极论圣贤之心”(《论语或问》卷十三),信然。孟子在这里的确揣度到了舜的本意。只是孟子断定舜“弃天下犹弃敝屣”则未必“揆”准了舜之意,但总可谓与“圣意”相距不远。
其次,孟子所极力塑造的舜的光辉形象达到了“孝悌”的极致标准。舜孝于父而友于弟,可谓儒家倡导的孝悌德操的典范。在孝与天下之主的位置两者之间必须二者选一的时候,舜豪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大孝荣父,遗弃天下”(赵岐《孟子注》语)。孝悌是儒家仁义观念中继承传统观念的核心所在。作为孝悌典范的舜与历史实际应当是接近的。
第三,孟子的分析贯穿了仁的理念。孟子认为舜帮父避祸和封弟为君皆出于圣贤的“亲爱之心”(朱熹《孟子集注》卷九)。依照孟子的逻辑,假若舜自己为“天子”而父为囚徒,弟为匹夫,便可以提出“可谓亲爱之乎”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答案只能是完全肯定舜若这样做便不合乎仁的原则。另一方面,孟子的分析又指出了舜坚持了“义”的原则。他同意皋陶抓捕罪犯,并且派员治理而不让弟象有虐于有庳之民,此皆合乎儒家“义”的标准。
孟子对于舜的两个事例的闸述并没有歌颂腐败,或者说是把腐败当美德来赞美,而只是在为儒象的孝悌伦理寻找历史的证据,寻找“圣贤”贯彻孝悌原则的事例。孟子的相关认识与分析不仅合乎情理,而且接近历史实际。孟子不可能有后世的历史认识论,为什么会得出比较正确的结论来呢?愚以为主要原因不在于他能够将这一问题提到舜的历史时代来分析,而在于孟子对于舜及历史的敬意,在于他尊重历史的态度。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历史观念,常常把遥远的炎黄尧舜时代美化为永远不可企及的太平盛世,后来的历史发展则是一代不如一代。这种历史退化论显然是不正确的。然而这种认识中也还有某些合理成分在。儒家学派对于遥远古代的社会伦理美德的推崇并非错误,而是接近历史实际的。
(《史学理论研究》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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