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坦之辩(辨)”言论汇集(1)
2013-06-15
姚察之父,也就是姚思廉之祖父,我和许多人一样称为“姚僧垣”。
湖北姚高才,又名姚高霖,湖北省仙桃市文博副研究员。他原先与我一样称为“姚僧垣”,后来“觉得不对劲,于是稍加考证”后,便改称“姚僧坦”,并给我写了公开信——《不要忘记祖先姚僧坦——给姚钟尧先生的公开信》。我不服,发了《答姚高才公开信》系列,便有了“垣坦”之辨(辩)。
现在汇集“垣坦之辨(辩)”言论,主要是双方的言论,其次是其他宗亲和网友的言论。
1,姚钟尧,《是姚僧垣,不是姚僧坦》,2012-10-08,6/790
2,姚高才,《说说僧坦与僧垣》,2012-10-05,24/2404
3,姚钟尧,《是姚僧垣还是姚僧坦?》,2012-10-08,20/3662
4,姚高才,《不要忘记祖先姚僧坦——给姚钟尧先生的公开信》,2013-04-09,2/170
5,姚钟尧,答姚高才公开信(之一),2013-04-11,2/168
6,姚钟尧,答姚高才公开信(之二),2013-04-21,14/543
7,姚钟尧,答姚高才公开信(之三),2013-04-23,6/268
8,姚钟尧,答姚高才公开信(之四),2013-04-23,9/316
9,姚钟尧,答姚高才公开信(之五),2013-05-07,2/208
10,姚钟尧,答姚高才公开信(之六),2013-05-13,2/171
11,姚钟尧,答姚高才公开信(之七),2013-05-18,12/648
12,姚钟尧,答姚高才公开信(之八),2013-06-16,2/78
13,姚钟尧,答姚高才公开信(之九),2013-06-11,0/40
以上各条末尾的数字,是至2013-06-13的统计数据,斜杆“/”之前是跟帖数,之后是阅读人次数。
自从我开始发出答复信至今,姚高才先生未如约参与讨论,“垣坦之辩(辨)”变成我个人唱独角戏,有点寂寞,有点无奈;幸好重庆姚闻闻和固始姚炳建等宗亲参与讨论,才有点学术研讨的样子。我将他们提供的有据有用的资料加以整理,有了:
14,姚钟尧,“姚僧垣与姚僧坦之辩(辨)”新资料,2013-06-01,11/169
我的文史学力和学识很有限,论辨和论辩颇吃力,想请称姚思廉之祖父为“姚僧垣”的文史专家帮忙,帮忙弄明白这个“垣坦之异”;便有:
15,姚钟尧,向称姚思廉之祖父为“姚僧垣”的文史专家求助,2013-06-13,0/35
这些文史专家是有关“姚僧垣”的文章、书、人名辞典的十几位著者,包括河南宗亲姚学谋。我向专家讨教的问题是:
您为什么称姚思廉之祖父为“姚僧垣”?
您知道姚思廉之祖父可能应称为“姚僧坦”吗?
您凭什么称之“姚僧垣”?是受中华书局还是谁的影响?
现在或今后,您认为应称之“姚僧垣”还是“姚僧坦”?理由或根据?
迄今,姚网上“垣坦之辨(辩)”的言论大概如上所列。在研讨期间,有人发出可笑的、莫名其妙的评论,我不愿意花耗宝贵的时间理之,如姚闻闻所讲的“千万不要在意其他”。这个“垣坦之辨(辩)”言论汇集,是置之阳光下的事实,是最雄辩的。
最后,我要再提迄今发现的“垣坦之辨(辩)”的最重要证据——《大唐故右监门卫大将军上柱国赠凉州都督清河恭公斛斯府君之墓志铭并序》(简称《大唐故斛斯君墓志铭》)中的一段碑文:
“夫人吴兴郡君吴兴姚氏,即周上开府仪同三司、长寿公僧垣之曾孙,隋蜀王司马最之系,秘书学土俭之女也。传芳八桂,发秀三枝。袭龟组以连华,润虹而成性。披图镜史,自禀训於班庭;懿范贞规,且作楷於梁室。遭家不造,夙罹闵凶,飘沦七尺之躯,固守三从之节。逮鸡鸣恩德,凤兆宜家。作俪金夫,是彰玉质。钟有隋之版荡,处伪郑之危亡。叶赞将军,攀奉霸府。克宣内助,永建高名。僖负羁之妻,未足侔其智识;柏谷长之妇,讵可埒其贤明。太宗俯降殊恩,尝经召问。奉酬天旨,深有嘉焉。因锡赐珍苹,荣生里庶,谓和琴和瑟,共齐偕老之期;而将乐将安,翻轸窠予之叹。以贞观廿二年七月廿七日终于玉华宫之馆舍,时年五十有五。蒙赙物优,仍降使吊问。”
据说此碑是西安昭陵博物馆藏石,№咸亨006。又据说周绍良、赵超编的《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11月, ISBN 978-7-5325-2781-6,PP1178)含此墓志铭。
必须落实此墓志铭来源和出处,必须落实此墓志铭全文,特别是上列引文。得到墓志铭拓文是最理想的。
2013-06-26注:“垣坦之辩(辨)”言论汇集(2)在3#。
“垣坦之辩(辨)”言论汇集(2)
2013-06-26
20131年6月19日,我亲自到中山大学图书馆古籍室,找到周绍良、赵超主编的《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12月, ISBN 978-7-5325-2781-6/K.307),从中找到“咸亨0056 n7 ? Z# @/ o+ s& d" H) \
大唐故右监门卫大将军上柱国赠凉州都督清河恭公斛斯府君之墓志铭并序”,确认内中“是姚僧垣,不是姚僧坦”的一段碑文,拍照和复印。之后,分别于2013-06-22和2013-06-25撰写和在姚网发布《支持“是姚僧垣”的最有力证据》和《中医教授先于我的“垣坦之辨”》。
至此,我认为我已辨清“是姚僧垣,不是姚僧坦”。为了方便读者、也方便湖北仙桃姚高才(又名姚高霖))先生了解整个过程,也想给姚网留点文字,今天编写和发表“垣坦之辨(辩)”言论汇集(2):
●姚钟尧转帖,珍贵的《大唐故斛斯君墓志铭》,2013-02-12●姚钟尧,“垣坦之辩(辨)”言论汇集(1),2013-06-15
●姚钟尧,支持“是姚僧垣”的最有力证据,2013-06-22
●姚钟尧,早有“姚僧坦和姚僧垣质疑”,2013-06-22
●姚钟尧,中医教授先于我的“垣坦之辨”,2013-06-25
●姚钟尧,“垣坦之辩(辨)”言论汇集(2),2013-06-26
现在,不厌啰嗦地重复以前说过的一段话来结束本文:
在与姚高才先生的“垣坦之辩(辨)”中,我已列出了共和国-民国-清-明-南宋-唐等时代有关的墓志铭、史书、族谱、书籍、辞典、文章类证据,支持“是姚僧垣,不是姚僧坦”的结论;其中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是:西安昭陵博物馆藏石咸亨元年十一月十日《大唐故右监门卫大将军上柱国赠凉州都督清河恭公斛斯府君之墓志铭并序》,其中一段碑文是:
“(斛斯)夫人吴兴郡君,吴兴姚氏,即周上开府仪同三司、长寿公僧垣之曾孙,隋蜀王司马最之孙,秘书学士俭之女也。……”
这是“是姚僧垣,不是姚僧坦”的文献证据和物质证据!其时咸亨元年,即唐高宗庚午(公元670),其时离书撰陈梁二书的姚思廉(557~637)去世仅仅43年。
这一证据是不是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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